記者明訪暗查:“毒鼠強”為何陰魂不散?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28日 11:01)
新民週刊消息 9 14中毒事件讓人們痛定思痛,人們不竟要問:“毒鼠強”究竟是一種什麼性質的毒藥?為何國家早就明文禁止卻仍然陰魂不散,甚至被有關專家稱為當今“新鼠害”?一些城市及周邊地區對此類違禁毒鼠藥的管理又如何?記者對此進行了一系列的明訪暗查。
“9 14中毒案件的發生,我們感到意外,但意外之中又存在著一些必須正視的問題。”在南京,主管全國農藥管理工作的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所長顧保根如是告訴記者。
急性劇毒鼠藥並不是新問題。除了容易引起誤食事件外,急性劇毒鼠藥也給自殺和謀殺事件的發生提供了條件。故此,中國鼠害與衛生害蟲防治協會把急性劇毒鼠藥引發的中毒稱為當今的“新鼠害”。
每天至少一起鼠毒事件
目前,我國明文規定禁止使用的滅鼠劑有:毒鼠強、氟乙酰胺、氟乙酸鈉、毒鼠硅及甘氟。
從80年代始,國家就對劇毒鼠藥的危害予以高度重視,有關部委隔幾年就要發佈一個禁止制售急性劇毒鼠藥的文件。1984年,中央愛衛會、化工部、商業部、農牧漁業部、林業部、鐵道部、交通部、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醫藥管理局就聯合發佈了《關於滅鼠藥的生産、加工、收購、經銷問題的通知》。1997年,國家有關領導同志還曾專門召集17個部委聽取鼠藥問題的彙報,對各部委的工作進行了分工。同年,國務院還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把鼠藥管理納入了法制軌道。
但現實不容樂觀。中國預防醫科院中毒控制中心副研究員孫承業在南京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説,鼠類是一種高度進化的動物,對環境有高度的適應性且繁殖速度極快,並能回避傷害。為有效控制鼠害,許多有毒物質都曾被用來剿滅老鼠,如硫酸砣、碳酸鈉、磷、有毒氣體、有機磷等,現今仍廣泛使用的滅鼠劑達數十種之多。
孫承業指出,目前鼠藥濫用情況惡化,發病人數明顯增多,地區分佈範圍擴大,投毒事件越來越多。他説,目前,中毒控制中心平均每天要處理一起以上中毒事件。
據國家衛生部向新聞界通報的2001年全國重大食物中毒情況:全年重大食物中毒致病因素分析表明,化學性食物中毒居首位,鼠藥引起的食物中毒問題依然突出。2001年報告化學性食物中毒90起(佔總中毒起數的48.65%),6121人中毒,81人死亡。其中鼠藥中毒46起,約佔化學性食物中毒的50%,中毒人數2540人,死亡42人,其死亡人數佔總死亡人數的28%,多為國家明令禁止生産使用的毒鼠強或氟乙酰胺,中毒原因以誤食或投毒為主。
執法也需猛藥
那麼,究竟該如何管好鼠藥呢?顧保根沒有具體闡述。他強調的是,在《條例》實施後,農藥管理部門牢牢抓住了註冊登記,在準入上保證不符合標準的鼠藥不能面世。
據記者了解,現在全國農業口的監督執法人員專職和兼職的加在一起有1萬人左右,應該説,農藥的銷售和使用是他們的管理範圍。對現在大量出現的“毒鼠強”等違禁劇毒鼠藥,顧保根的解釋是,“他們都在努力工作,但是,在中國這個世界第二農藥大國裏,他們要做、要管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顧保根説,目前,全國農藥鼠藥的註冊管理歸屬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由其進行安全性評估和檢驗質量效果;而生産許可又由國家另一部門管理,由其對生産廠家的生産技術和生産條件進行把關。此外,在具體管理中又牽涉到多個部門。
顧保根説,“毒鼠強”等急性劇毒鼠藥都是國家沒有註冊登記或者明令禁止生産銷售的違法産品。現在有人生産銷售就是違法行為;急性劇毒鼠藥對人民生命構成了嚴重威脅,國家應該像對待毒品一樣,對從事生産銷售的人嚴厲打擊。他認為,“違禁劇毒鼠藥是社會問題,我們只能和政府其他部門一道,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綜合執法。如果僅靠農藥管理部門一家,要把急性劇毒鼠藥消滅,難度太大,甚至是不可能的。”
正在南京參加全國性殺蟲劑會議的另一位農藥鼠藥專家説,如果仍然按照現在這個部門管登記註冊,那個部門管生産,不形成管理合力,違禁劇毒鼠藥就會像老鼠一樣,在管理的縫隙中鑽來鑽去,蔓延發展。最終結果是人民遭殃,生態環境遭殃,社會的穩定遭殃。
這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專家説,有法無治,等於無法;抓而不緊,等於不抓。解決違禁劇毒鼠藥問題只有靠政府下力氣,持之以恒地打擊才可能解決。另一位正在參加會議的農藥生産廠商説,毒鼠強製作簡單,不需要太多生産設備,其所有原料在一般的化工商店就可以買到。他向本刊記者透露,小作坊生産毒鼠強的設備用不了1000元,一些不法分子靠此發了財。滿足了老百姓放了鼠藥就能看到死老鼠的心理,所以,“毒鼠強”特別有市場,可以説,有集市就有鼠藥,往往有鼠藥的地方就有“毒鼠強”。
目前,一些不法廠家仍暗地繼續生産禁用滅鼠劑,通過小商販大量銷往各地城鄉。這類非法生産的鼠藥標上各種不同的名稱,據不完全的市場調查顯示,鼠藥80%以上的主要成分為毒鼠強和氟乙酰胺。(記者/宋元 )
責編:白秀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