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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下崗職工的尷尬——走近大齡下崗職工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22日 17:39)

  新華社南京9月22日電 近日,記者參加了幾場下崗職工再就業招聘會,發現由於招工單位對應聘者年齡的限制,45歲以上的求職者往往被拒之門外。

  在江蘇省職介中心舉辦的“再就業援助”專場招聘會上,記者看到,80%左右的用人單位都對應聘者有年齡要求,基本上是以40或45歲為界。如一家餐飲企業招聘後勤人員,要求應聘者在35歲以下;南京一家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招聘搬運工,把年齡限在30歲左右;還有一些單位甚至將年齡壓到30歲以下;那些在招聘條件中沒有明確年齡要求的單位,在實際操作中,也往往對大齡求職者説不。

  談到找工作,50歲的下崗職工孫斌搖搖頭:“想幹活幹不了啊!”他已經跑了好幾家單位,有家政、保安等,但是人家一聽説他50歲,都婉轉地拒絕了。“説實話,有些技術活,的確幹不了,但我不挑也不揀,工資什麼的都在其次,只求能找個活幹,可人家就是不要。”孫斌無奈地説。

  如果説沒有技術專長是導致孫斌被用工單位拒聘的原因,那麼沈保華就不應該找不到工作。家住南京市鼓樓區的沈保華今年48歲,1998年下崗。以前他在部隊幹過駕駛、修理等工作,後來在某工程公司做過生産管理,可以説既懂技術又有管理經驗,找份工作應該不太難,可結果還是因為年齡問題被拒之門外。

  事實上,在許多用人單位眼裏,45歲是下崗職工再就業的一道坎兒。招工單位普遍認為“年齡大不中用”。有的單位甚至説:“用年齡大的人,出了事怎麼辦?”而處於這一年齡段的下崗職工,對社會尤其是招工單位存在的這些偏見非常不滿。下崗職工張國清的話也許最有代表性:“雖然年齡大一點,但我們也沒有老到什麼都幹不了啊!工資、待遇我們要求不高,我們只是想要一個養家糊口的機會,為什麼不用我們?”(王駿勇 王恒志)

責編:慕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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