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南頻道9月4日消息:為了偽裝自己,販毒分子竟然在販毒時帶上年僅7歲的兒子作為掩護,儘管費盡心機,還是沒能逃脫法律的嚴懲。近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以犯販賣毒品罪,對被告人王恩統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據海南特區報報道,2001年2月初,公安機關從李軍處獲悉王恩統在海口市機場東路南航天橋一帶從事販毒活動,遂決定安排偵查人員化裝成毒品買主誘捕王恩統。
同月16日下午,李軍與王恩統聯絡交易毒品100克,並商定以每克48元成交。次日下午約5時,李軍與王恩統約定在南航天橋處進行交易後,王恩統帶著兒子(年僅7歲)趕到南航天橋處,李軍將化裝成買主的偵查人員介紹給王后離開。接著,王給毒品貨主打電話聯絡後攜帶兒子趕到工商大廈取得海洛因毒品100.7克,並藏在兒子的褲兜裏,隨後攜帶兒子前往工商廈對面馬路處與化裝成買主的公安人員進行交易,當即被抓個人贓並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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