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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在全國第一個強制施行商品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  
08月01日 23:49

    從今天開始,重慶市將在全國第一個強制施行商品房銷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不按這一計價依據銷售的開發商將由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違法行為所涉及商品房交易金額的5%-10%的罰款。

    據重慶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有關人士介紹,“套內建築面積”等於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築面積三者之和。強制施行商品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主要是為了規範房地産交易行為,減少交易中的面積糾紛,有助於老百姓“明明白白購房”。

    過去開發商賣房一般都是按照“建築面積”計價,即購房人購得的房屋所有權面積是套內面積加上應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之和。但房屋産權面積測量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對共有共用建築面積範圍的確定與測算更為困難,因此普通購房者要測出自己的房産面積比較困難。一些開發商就利用制度缺陷,在商品房銷售面積上做文章,套內建築面積“縮水”、加大公攤面積的現象時有發生,由此産生了大量的糾紛。據統計,重慶市商品房交易面積糾紛約佔交易總件數的1%左右。

    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就簡便易行,普通老百姓用常規方法即可測算出來,讓購房人明白購房。據重慶市有關部門抽樣調查,有71.6%的購房者願意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房價,被調查者選擇的理由主要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使購房者在面積問題上擁有更多的知情權和主動權,而且不易發生面積問題的糾紛”。

    “九五”期間重慶房地産業發展迅速,房地産投資保持了24.4%的年增長率。承接這一走勢,2001年,重慶市商品房投資額更是一舉達到創紀錄的163億元,同比增長43.3%,房地産業增長拉動GDP增長0.5個百分點。商品房開發中,住宅施工面積2508萬平方米,竣工面積738萬平方米,同比分別增長32.3%和18.7%。在這種持續發展形勢下,重慶城鎮住房告別了短缺時代,人均居住面積達到11.59平方米。

    為了進一步規範房地産市場,促進重慶房地産業的健康發展,重慶市人大常委會6月通過的《重慶市城鎮房地産交易管理條例》,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作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商品房的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商品房銷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該條例從8月1日開始施行。

    一些業內人士指出,重慶這一改革既有利於保護購房者權益,又有利於提高房地産開發質量,促進開發商在配套設施和環境上提高標準和檔次,開發更多設計科學、佈局合理、環境優美的商品房。(記者黃豁 徐旭忠)



責編:水晶石 來源:央視國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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