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對該省計劃生育草案修改稿進行分組審議時,部分委員建議,允許雙方都是碩士的夫妻多生一個孩子,以提高人口素質。不久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在審議相關議案時,也有委員們提出類似觀點,允許博士、碩士這類高學歷的人生二胎,借此來提高人口素質。一時間,為高學歷人群生育大開“綠燈”的建議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那麼,高學歷人群在生育方面到底該不該享有這個特權?
生育“綠燈”為高學歷者開?
據信息時報報道,23日上午,廣東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對《廣東省人口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進行分組審議時,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允許雙方都是碩士的夫妻多生一個孩子,以提高廣東省的人口素質。
提議者認為,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倡導的是“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而目前廣東的計生《條例》中,大多規定涉及到控制人口數量,而提高人口素質的規定則少之又少。現《條例》中規定的夫妻可生育第二胎的條件,也主要是從控制人口數量出發的,比較被動。
常委會組成人員萬洪富表示:一般來説,碩士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屬於高素質人口,從人體基因遺傳來説,他們所孕育的後代先天素質比較好;其次,這樣的家庭,經濟環境和文化環境也會好過一般家庭,對於子女後天的培養有利。
近似的觀點不久前也在江蘇出現過。據南京服務導報報道,日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們正在審議《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草案)》時,有些委員們建議將生育政策進行微調,為博士、碩士這類高素質的人開個口子,使這些人可以生二胎,借此來提高人口素質。而對那些文化層次較低的社會階層特別是農民則更進一步控制人口的增長。
贊同者的三個理由
據悉,早在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頒布之際,就有人提出過類似建議。概括而言,贊同為高學歷在生育方面提供“優惠”政策的理由大致有以下幾條:
其一是學歷高的人後代的智商高。雖然不是絕對,但高學歷的人普遍素質較高,因此生出的孩子智力也應該比較高。更重要的是,高學歷的父母懂得怎麼教育孩子。
其二是高學歷意味著高收入,能給孩子更好的教育條件。據有關調查顯示,社會各階層的收入情況基本和學歷高低成正比。由此,不少人認為孩子如果出生在高知家庭,就意味著會享有更好的教育環境。
此外,有人從消除社會貧困的根源出發,認為適當放寬城市高學歷人群的生育條件,對未來國家發展有利。
批駁者的四大觀點
與上述贊同之聲相比,更多人對此提出了理性的批判。
首先,許多人一致指出,高學歷並不代表高素質,何況目前許多學位是“注水”的。更為重要的是,高素質的人生出的孩子未必也是高素質。許多博士、碩士不都是從農村出來的嗎?
其次,正如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蔡文階委員日前指出,在鼓勵一部分人多生一個孩子的同時,又限制一部分人只能生一胎,這與我國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相違背。更有人直言:這是一種歧視政策,社會上不應該出現“高貴血統”這個概念,它違背了人生而平等的原則,將會帶來不可預料的負面影響。對此,一些社會學家評論認為,母親素質高與孩子素質高的確存在一定關係,然而不能為此出現歧視性政策,這會剝奪一些人的基本權利。“學歷高並不意味著要擁有更多的權利”。另有人指出,這種同身份歧視、地域歧視如出一轍的觀點,不應該出現在人大常委的建議中和國家政策內,否則,不僅會進一步強化精英意識和特權意識,還會成為一部分群體歧視另外一部分群體的工具。
再者,就是從實際效果看,中國近13億人口,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才3000多萬人,碩士博士更是鳳毛麟角。因此光指望這部分人多生以提高高素質人口的所佔比例,顯然是杯水車薪,治標不治本。因此,目前最重要的不是讓誰生不讓誰生的問題,而是如何加強教育普及化,如何提高現有人口素質的問題;是創造條件,通過教育將眾多出身並不“高貴”的人轉變成高素質的人的問題。因為,説到底,一個人的能力、優秀程度更多是靠後天的培養。
還有,優生之後更要優育。由於投入的時間和精力以及經濟的承受力,即使是高學歷人群,也頂多能保證一個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另有報道指出,因為主客觀原因,高學歷者晚要孩子甚至不要孩子的不在少數。因此,這個政策實際上操作性不強。
生育政策不可能按學歷劃分
事實上,去年頒布的我國第一部人口生育法規,並沒就高學歷人才可生兩個孩子作出規定,但卻明確規定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允許生兩胎。
據新聞晚報報道,對此,原國家計生委副主任李宏規曾在接受採訪時透露,立法部門確實曾就是否放寬高學歷人才的生育政策進行過專家論證,最後,放寬的提法被否決。
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人員日前重申,計劃生育的基本原則國家已經確定,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允許生育第二胎各省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然而不太可能用所謂高學歷來對人群進行劃分。 (永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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