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鼓勵設立中外合營人才仲介服務機構暫行辦法》近日正式頒布實施,這意味著國外人才仲介服務機構可以有條件地進入北京人才市場。
根據《暫行辦法》,凡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投資設立從事人才仲介服務或相關業務的,可與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人才仲介服務機構以合資、合作形式設立人才仲介服務機構,暫不設立外商獨資人才仲介服務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人才仲介服務機構進京也適用這一辦法。辦法對國外仲介服務機構進入北京人才市場的設定條件、業務類型的規定與國內人才仲介機構一致。
北京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主任揚永和:這對推動我國人才市場向高水平、高層次發展,特別是管理理念、服務理念、方式手段有很大促進。這不僅是國內人才市場的開放,也使國外一些高級人才通過這一渠道進入國內。 目前,已經有多家國際上知名的人才仲介服務公司向主管部門表示了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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