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警方近日對一名敲詐勒索學生的犯罪嫌疑人宣佈處理決定,表明了幾個警方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暨整治學校周邊環境的決心。
犯罪嫌疑人金鑫,男,1982年11月生,無業人員。自2001年下半年以來,在平湖市新埭集鎮或新埭中學周圍,單獨或夥同他人採用威脅等手段,先後敲詐多名新埭中學學生,涉案價值數千元,影響惡劣。經平湖市公安局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執行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應有的法律懲罰,但引起我們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為在近一年的時間裏向10多名學生敲詐勒索都屢屢得逞了呢?
平湖市公安局新埭刑偵隊隊長朱勤明説,從我們調查情況看,這十幾名學生受害以後,沒有一個主動和學習老師或班主任聯絡,或者主動到我們公安機關報案。從這些事件本身來看,我們新埭中學的學生自我保護意識比較差,沒有運用手中所掌握的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再一個由於學生沒有及時報案,給我們公安機關破案帶來了困難,使犯罪嫌疑人在沒有在最短的時間裏抓捕歸案。
金鑫案件爆發後,學校及時組織了老師護校隊,在週六、週日學生放學和返校的必經路段巡邏,並加強對學生的自我保護教育,以免更多的學生遭受侵害。同時也有學生開始勇敢地站出來揭發社會不良青年對他們的敲詐勒索。學生們認為,公安機關宣佈對犯罪嫌疑人的處理決定,既是對不法分子的震懾,也是鼓舞全校師生跟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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