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房産開發商賣房時隱瞞了小區佈局,故意不按真實佈局製作、展示小區立體模型,被業主告到楊浦區人民法院。法院作出判決,認定開發商的上述行為違背了誠信原則,依法判令開發商賠償業主人民幣3萬餘元。
原告劉某、王某在1999年2月預購了由被告某建設公司開發銷售的上海市市光路某弄的商品房。當時原告仔細察看了小區規劃與小區立體模型,發現欲購買的商品房東墻下方有一商鋪平房,但該商鋪平房南面與原告所欲購商品房客廳陽台南外墻平齊,認為對生活無礙,就簽訂了合同。
哪知交房時,原告發現這個商鋪平房的實際形狀卻向南延伸了13.8米,商鋪平房面積大大超過了原立體模型展示的面積。原告認為被告售房時故意隱瞞房屋的外部環境,造成其所購房房屋入住後灰塵大,窗戶無法開啟,陽光反射入戶致使室內溫度增高,導致所購之房價值減少,故起訴到法院要求被告作出賠償。被告房産商辯稱,所造商鋪平房是依法定程序申辦了相關證照後建造的建築物,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所購房屋東墻外商鋪平房的建築面積,形狀屬於房屋預售合同的重要事實。被告在賣房時不僅向原告故意隱瞞了上述事實,而且還以比例錯誤的模型向原告提供虛假信息,導致原告對該房屋價值産生錯誤判斷,並與之簽訂了合同。被告的行為違背了誠信原則,由此導致原告居住該房後日常生活不便及所購房屋價值減少,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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