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檢委連續發出4份內部通報,對來信反映幹部問題經查舉報不實的予以澄清,以正視聽。
今年5月,自治區紀檢委收到群眾來信,反映自治區旅遊局一位負責同志去年以檢查工作為名,用公款攜妻子去巴基斯坦並由巴基斯坦前往麥加朝覲。7月,自治區紀委經過認真調查了解,證實不存在這位負責同志攜妻朝覲的問題。他的妻子既未出國,也未去麥加朝覲。而他本人正在為此傳説感到不公,聽説紀委了解此事後,主動到紀委專門就其妻子沒有出國也沒有朝覲的問題作了説明。自治區紀檢委為此專門發出內部通報:反映旅遊局負責同志攜妻朝覲的問題失實。
和這一內部通報同時下發的共有四份有關舉報不實的通報。
今年入春以來,自治區紀委收到多次來信,反映自治區工商局某負責人更換車輛、配備手機、多次出國等問題。不久,紀委向這位同志發了《信訪監督通知書》,要求其本人予以説明,紀委同時作了深入了解。情況基本清楚後,紀委認為來信舉報與事實不符。如信中反映,1996年以來,自治區工商局某負責人一年出國一次。而事實上這位同志六年來共出國兩次,均係國家工商局統一組織、點名培訓的。
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胡家燕説,紀委的這類通報不是對幹部的全面評價,而是讓不負責任的人達不到目的。有些人對一些幹部的帶有不實之辭的舉報信像傳單一樣到處發,影響了幹部的工作情緒,也不斷地困擾著紀檢委。所以,對這種不實的舉報經核實後在一定範圍內予以內部通報,併發給其分管領導,讓幹部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記者劉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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