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7日 14:55 來源:
近日,教育部就校慶管理提出了五點要求,反對把校慶辦成華而不實或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本著“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從嚴控制校慶活動,不得追求奢華,鋪張浪費;也不得借校慶名義搞變相攤派。堅決禁止挪用財政性經費舉辦文化娛樂等活動。對校慶中出現的違規違紀現象,一經查實,從嚴處理,並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人民網4月25日)
教育部的這個通知,顯然是針對前段時間山西財經大學為校慶搞攤派捐款指標而發的。儘管在沸沸颺颺的媒體質疑聲中,山西財經大學已經把師生員工的“捐款”全部退還,但是,這種以“提高知名度”為出發點,以強制“捐款”為籌資手段所暴露出來的問題,還是讓人們搖頭嘆息。
實事求是地説,為了讓校慶辦得紅火一點、隆重一點而四處化緣,不斷聯絡向有名望的校友,並且伸手要錢、要物的,山西財經大學並不是第一家。而且,從小學到中學、大學,各級各類學校在媒體上刊登校慶公告的學校越來越多,籌備校慶的時間越來越長,校慶中請來捧場的領導,級別也越來越高。這樣一種變味的校慶,不僅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校慶時奢靡的風氣,在社會上造成的影響也很不好。從這個意義來説,教育部的通知無疑很及時、很必要。但是,教育部的通知能不能遏制學校辦校慶的熱情呢?各級各類學校會不會按教育部的通知辦校慶呢?對此,筆者是持懷疑態度的。
首先,教育部的通知有定性模糊之嫌:什麼是“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呢?什麼叫追求奢華,鋪張浪費呢?它的標準是什麼呢?除了起草文件的先生外,誰能給個準確的説法呢?其次,教育部的通知有責任不清之弊:校慶是個喜慶活動,事務多、頭緒繁,哪些活動是屬於“違規違紀現象”的禁止性規定,哪些是屬於可以做的授權性規定呢?至於通知中“一經查實,從嚴處理,並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等等話語,更是不著邊際的清談:“從嚴”會嚴到什麼程度呢?教育部哪份文件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在校慶中的“違規違紀現象”要承擔什麼責任,有過明確規定呢?
學校大操大辦校慶的現象,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教育部是不是要反思一下過去對這個問題的態度呢?特別是要反思那份關於校慶的文件,在針對性、指導性及操作性方面,還欠缺些什麼呢?在利益多元化的年代,學校對主管部門的文件也未必就言聽計從,如果指望一份文件就能剎住一種存在已久的不良現象,那極有可能會失望的。(作者:丁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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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