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17日 14:29 來源:
根據新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暫行辦法》,考試類收費標准將由價格、財政部門按照組織報名考試的成本從嚴審核。對符合規定申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根據收費的不同性質實行分類審核。《暫行辦法》明確,考試類收費指的是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或省級政府文件規定組織考試收取的費用,以及組織經人事部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准的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或職業資格考試收取的費用。在全國範圍內統一組織的考試,應分別制定中央有關單位向各地考試機構收取的考務費收費標準和各地考試機構向考生收取的考試費收費標準。(新華網4月12日消息)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資格考試增多,考試亂收費的現象日趨嚴重。考試亂收費之“亂”,首先表現在收費資格之亂。即使在財政部門審核批准考試收費的人事、教育和勞動部門,也存在考試收費項目延伸和搭車收費現象。而其它組織考試的部門,更是存在只要組織考試不經審批就任意收費的現象。第二,表現在收取考試費的標準之亂。目前,由於考試費自行收取和支出,一些部門在保證“不虧本”的前提下,拍拍腦袋就決定了收費標準。即使在經國家審批立項的考試費收費標準各地也存在著標準不一、收費隨意的現象。比如,我國各地的高考報名費標準,各不相同。上海市的標準每人25元,有的省市區高達每人200元,那麼收200元的依據是什麼?還有些地區的學校和教育部門,趁高考報名之機“搭順車”額外收費,收費標準就更沒個譜了。第三,表現在收取的考試費使用之亂。一直以來,一些考試的組織工作究竟花了多少錢, 考試費究竟用在了何處,其中是否存在浪費,或被挪作他用,抑或裝進了單位和個人的腰包,所有這些我們都一無所知。不公開、不透明也就不能不令人置疑。3月21日《中國青年報》報道,每年全國各省向考生收取的高考考試費總計在數億元,但如此鉅額資金究竟是如何使用的,卻始終是一筆糊塗賬。去年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的年度審計工作報告透露,僅僅是一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自1989年以來就違規集中各地考試費2.24億元,未上繳財政專戶,並從中支取相關考試費用等1.9億元。我們完全有理由要求有關部門對各地高考報名費進行審計,給考生和公眾一個明白。
規範考試收費和管理勢在必行,這是維護政府形象,維護考生利益以及關乎社會和諧的大事。新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暫行辦法》,無疑是一場“及時雨”,對於規範考試費收費標準必將産生重要作用。我們還希望,收取考試費,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對考試實行成本核算和成本監審,避免“暗箱操作” ,嚴查招辦部門的“小金庫”, 考試費收支情況必須要接受當地物價、審計部門的檢查和審計,使各種考試費的使用情況公開化、透明化, 使考試費的運轉在陽光下進行,斬斷伸向考試費的黑手,維護廣大考生的權益。(作者:晨曦wt)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