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協提醒:購買捆綁銷售食品要查驗保質期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07日 07:25 來源:新華社
專題:2005年十一黃金周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07日 07:25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10月6日專電(記者陳曉虎)近日,家住銀川市金鳳區某小區的王女士到一大型超市購物時,發現超市正在搞純牛奶與酸奶兩箱只賣一箱錢的“捆綁”銷售活動,於是就“捆綁”了兩箱回家,但在其兒子的檢查下,“捆綁”送的酸奶只差10天就到保質期。王女士自嘲,“天上掉的餡餅”確實有問題。
正值十一黃金周消費高峰期,銀川市很多大型超市都在銷售“捆綁食品”,像食用油與醬油、大瓶飲料與礦泉水、方便麵與調味包等捆綁搭配。掏一份錢買兩樣東西,超市的“捆綁銷售”做法確實令消費者得到了一定的實惠,可個別超市在其中藏有“貓膩”。銀川市某百貨大樓一超市主管告訴記者,之所以把食品捆綁在一起銷售,主要是因為有些食品的保質期快到了,超市經過與廠家協商,以這種方式捆綁方式進行最後促銷。另外,像秋冬季節是飲料的銷售淡季,商家把大小瓶搭配起來出售是想減少庫存,以免承擔保質期到後的各種麻煩。
超市和廠商正是抓住了人們普遍貪圖便宜的心態,把過期風險最終轉嫁到了消費者身上。為此寧夏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購買“捆綁銷售食品”時,一定要注意查驗包裝上的生産日期,同時要保存好購物後超市出的電腦小票,一旦發現有過保質期的問題可及時投訴。
責編:王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