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麻醉、精神藥品將逐步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24日 17:0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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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24日電 據國家藥監局消息,8月3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42號令,公佈了《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于2005年11月1日實施。自《條例》施行之日,國務院1987年11月28日發佈的《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和1988年12月27日發佈的《精神藥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兩《辦法》)同時廢止。
《條例》是在總結以往法規實施經驗的基礎上,根據聯合國有關藥物管制公約的規定,按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得住,用得上”的總體思路,經過充分調研和反復論證而制定的。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企業的資格,《條例》也作出了一定的限定。《條例》在第三十三條中規定,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將逐步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
該相關負責人介紹稱,《條例》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經營審批體制進行了調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國性批發企業(即原一級麻供點)的審批,原屬於國家局審批的區域性批發企業(即原二級麻供點)改為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批。
全國性批發企業除可以向區域性批發企業供貨外,經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准,還可以直接向醫療機構銷售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區域性批發企業既可以從全國性批發企業進貨,經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准,也可以直接從生産企業購進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