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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司長解讀疫苗接種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20日 11:22)

  人民日報消息:

  採訪人:人民網記者 白劍峰;解讀人:衛生部疾病控制司司長 齊小秋。

  為了加強對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的管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國務院日前頒布了《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衛生部疾病控制司司長齊小秋就這一條例進行了解讀。

  疫苗分免費和自費兩類

  疫苗分為兩類。第一類疫苗是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按照政府的規定受種的疫苗,包括國家免疫規劃確定的疫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增加的疫苗,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應急接種或者群體性預防接種所使用的疫苗。第二類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費並且自願受種的其他疫苗。接種第一類疫苗由政府承擔費用,接種第二類疫苗由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承擔費用。

  目前,我國已經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有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百日咳—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5種,可預防結核、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乙肝7種疾病。新生兒和適齡兒童接種這些疫苗,經費全部由政府承擔。

  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在兒童出生後1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接種單位對兒童實施接種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並做好記錄。

  醫療人員應告知接種禁忌

  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應當告知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接種禁忌等情況,並如實記錄告知和詢問情況。對於因有接種禁忌而不能接種的受種者,醫療衛生人員應當對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提出醫學建議。同時,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也應當了解預防接種的相關知識,並如實提供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等情況。

  縣級以上衛生主管部門為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部分地區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應當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

  異常反應致重殘給予一次性補償

  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造成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的,應當給予一次性補償。

  所謂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實施規範接種過程中或者實施規範接種後造成受種者機體組織器官、功能損害,相關各方均無過錯的藥品不良反應。

  但是,下列情形不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種後一般反應;因疫苗質量不合格給受種者造成的損害;因接種單位違反預防接種工作規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接種方案給受種者造成的損害;受種者在接種時正處於某種疾病的潛伏期或者前驅期,接種後偶合發病;受種者有疫苗説明書規定的接種禁忌,在接種前受種者或者監護人未如實提供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等情況,接種後受種者原有疾病急性復發或者病情加重;因心理因素發生的個體或者群體的心因性反應。

  因接種第一類疫苗引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需要對受種者予以補償的,補償費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預防接種工作經費中安排。因接種第二類疫苗引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需要對受種者予以補償的,補償費用由相關的疫苗生産企業承擔。

責編:劉立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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