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高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留用“門檻”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9日 14:12)
新華社上海3月19日電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海市人事局近日聯合向各高校、研究生培養單位及用人單位發出通知,今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上海市戶籍的,將首次試行“評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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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來,上海每年引進外地大學畢業生都在萬人以上,至今吸收外地大學畢業生達15萬人之多。其中包括IT與微電子、金融保險、石化及精細化工、汽車與成套設備、運輸與現代物流、城市建設與管理、新材料、社會仲介服務、投資及經營管理以及文化體育等領域的緊缺人才。正是這批風華才俊融入上海社會,成為新一代上海人,使城市人口素質進一步提高,為上海建設國際經濟、貿易、金融和航運中心打下了堅實基礎。
“敞開城門,築高門檻”。今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工作須經綜合測評,審核評分規則由基本要素分、導向要素分和附加要素分三部分組成。其中,基本要素和導向要素兩項相加滿分為100分。基本要素滿分90分,由個人要素和單位要素兩部分組成。個人要素包括最高學歷、畢業學校、學習成績、外語水平、計算機能力、獎勵表彰等6項內容。單位要素包括信譽度、薪資待遇、聘用時間等3項內容。
值得提醒畢業生的是,除了學習成績要素很重要外,單位要素也不容忽視。例如,單位信譽“良好”,即受到高校和畢業生較高評價的,可得5分;有不合法用工現象、被評為差的則不得分。擬聘用時間的分值為0-2分,其中聘用3年或以上的最高,可得2分;不滿一年的不得分。導向要素分則依據《上海市專業人才開發目錄》,評分區間為0-10分。
另外還有附加要素分。如擁有發明專利可得5分;在上海自主創業、且任董事、經理、負責人等可得5分。附加分最高可得20分。
根據規定,有關部門還設立了標準分,即為非上海生源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滬籍的基本資格分。申請者各項要素累積分值高於標準分的,方可辦理上海市戶籍。標準分將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公佈。(記者劉軍)
責編: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