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新規: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收費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1日 16:45)
北京晚報消息:北京市人事局出臺《北京市200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要求嚴格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舉辦高校畢業生的招聘活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各級人事部門和高校在推薦和接收畢業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本人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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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指出,對於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的畢業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提供兩年免費保管人事檔案的服務,同時完善高校畢業生未就業登記制度。舉辦高校畢業生招聘活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在社會上舉辦的高校畢業生招聘活動必須經過市人才市場主管部門批准。對在畢業生接收工作中弄虛作假或非法牟利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記者王潤)
責編: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