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子女上學收費須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7日 13:42)
新華網北京2月17日電(記者王黎)國務院辦公廳2003年9月轉發的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要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流入地政府要制訂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收費標準,減免有關費用,做到收費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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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費用負擔的措施還有:根據學生家長務工就業不穩定、住所不固定的特點,制訂分期收取費用的辦法;通過設立助學金、減免費用、免費提供教科書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學;對違規收費的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要及時予以查處。
此外,為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經費保障措施主要有:將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市社會事業發展計劃,將較多承擔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學學校的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流入地政府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經費,保障學校接收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對接收學生較多的學校給予補助;城市教育費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經費,用於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積極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捐款、捐物,資助家庭困難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學。
責編: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