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考場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者一律算違紀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8日 10:16)
中新網北京1月7日電 (孫宇挺)記者今天從中國教育部獲悉,針對將在一月十日至十一日舉行的二〇〇四年中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和中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部近日發出通知,凡在考場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者,一律按違紀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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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各地方、各報考點及考場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對替考及利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作弊的防範和查處力度。考前要對考生持有的手機等通訊工具集中管理。
考試的安全保密工作和考風考紀情況成為教育部近日工作的一項重點。前不久,教育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中國各高校對於考試作弊的學生、充當“槍手”替他人考試和雇傭“槍手”替考的作弊者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
不久前結束的二〇〇四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會上,教育部副部長袁貴仁強調,二〇〇四年和今後一個時期要把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和嚴格考風考紀作為教育系統的重點工作之一。
據了解,二〇〇四年高考前,教育部將頒布三個有關考試的專項管理規定。從二〇〇四年高考開始,考前每個考生都要簽訂承諾考試誠實守信的協議書。
去年,中國曾發生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泄密和高考試卷被盜事件。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