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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反腐直指千億亂收費 中紀委督查千余人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03日 09:52)

  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出現在教育部,在教育部官員眼中,這是一次異乎尋常的行動。“過去都是部裏負責人前去彙報工作。”教育部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滿生對此頗有感慨,“可見中央政府對教育亂收費問題的重視程度。”

  據新華社的消息,吳官正此行是就治理教育亂收費問題進行調研。調研後,吳官正在講話時強調,對那些仍然我行我素、違反規定亂收費的行為要嚴肅查處。此時,一場力度空前的整頓教育亂收費的風暴正在全國範圍內席捲。教育部提供給本報的數據顯示,截至7月底,今年全國共發現教育亂收費問題2566個,清理取消違規收費項目累計361項,109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從全國的情況看,亂收費情況已經很普遍。”廣州市現代教育科學研究中心張鐵明研究員説,“一些重點學校每年收的贊助費超過千萬也不稀奇。”據一些教育專家保守測算,十年來教育亂收費總額超過2000億元。

  今年初,教育亂收費與醫療、公安系統行業作風問題一起,被列為全國三大糾風重點。自8月以來,這個問題更是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治理亂收費成功與否就看八九月,這一關一定得把住。”浙江省監察廳駐教育廳監察專員辦公室副主任陳金方説。

  整頓風暴

  今年的整頓行動始於2月,在中紀委二次全會上,治理教育亂收費被確定為全國糾風專項治理的三大重點之一。3月,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在談到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時,強調要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首先要有效治理教育亂收費。5月,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門建立了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並要求各地在今年秋季開學時,中小學繳費必須全面實行“一費制”,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實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這是今年行動區別於往年的地方。

  進入6月,整頓行動進一步升溫。6月26日,國務院七部委聯合召開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國務委員陳至立在會上要求各地要把治理教育亂收費作為“當前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8月份,整頓風暴達到白熱化。14日,教育部就治理亂收費工作召開視頻會議,要求各地打好“八、九兩個月攻堅戰”,確保今年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教育部部長周濟在講話中強調:“哪個學校出現亂收費,要撤校長的職務!”不單如此,哪個地方出現亂收費,還要追究直接主管領導的責任。

  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已走過10年曆程,今年終於要從暴風驟雨。各省市為了加大整頓力度,由省級一把手親自上陣,分管領導直接抓。陳金方告訴記者,浙江省于8月下旬先後兩次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治理亂收費工作。為了使整頓得到有力執行,浙江省甚至要求各地、各學校簽訂“軍令狀”,公開承諾,落實責任。為達到更好效果,浙江省政府在組織各部門成立聯合治理小組時,特別把省委組織部也拉進來,將亂收費問題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標準之一。

  在加大懲處力度的同時,教育部還要求各地加大宣傳力度,各地以往查處的教育亂收費案例在這一階段經媒體大量曝光。浙江省教育廳日前向媒體披露,去年全省有21名校長因亂收費問題被撤職。“實際數目不止這些,”陳金方説,“僅去年3月一次專項投訴活動中就查撤了20人。”8月29日,教育部通報了部分省市查處的8起亂收費案件,要求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截至7月底,全國共組織6600多個檢查組,發現和解決問題2566件,大幅超過去年同期水平,根據不完全統計,從去年到今年7月,全國超過20個省市共有130多個中小學負責人被撤職。

  黑金鏈條

  2003年,註定將成為中國教育的整治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佈的數據顯示,教育收費問題已連續3年成為全國價格投訴頭號熱點,2002年全國共立案查處價格違法案件6.5萬件,查處違法金額5億元,其中教育亂收費行為近2萬件,佔立案查處總數的29.6%。8月2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今年上半年價格舉報熱點問題,教育亂收費仍高居榜眼。根據教育部公佈的一份抽查結果,過去5年共查出全國中小學亂收費15億元;而一些權威教育專家認為,“該數據過於保守了,現在有的一個城市學校亂收費都能達到上億。”

  據某知名教育專家推測,2002年全國共有9.88萬所中學和45.69萬所小學,其中至少2%為省市級重點學校,最保守的估計,每所重點中、小學年收擇校費分別為500萬和200萬元,如此計算,光擇校費一項,全國一年就超過270億元,這當中大部分是屬於亂收費。在以教育為本的中國,愈演愈烈的亂收費正在成為最廣泛的百姓話題,甚至演變成為一些典型的社會悲劇。

  2003年7月,陜西省榆林市,19歲的景艷梅考上了大學,父親景統仕不堪至少上萬元的學費壓力在家中自殺身亡。8月,四川簡陽市安象鎮節約村一位18歲的女孩考上了大學,為了籌措學費,願意以身相許。讀大學難,但上幼兒園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學雜費每年隨隨便便就得七八千元,高的甚至達到了一萬七八千元。一些家長為此驚呼:“上幼兒園比上大學還貴!”

  在教育部上月底公佈的案例中,這些亂收費的項目可謂五花八門:捐款、補課費、贊助費、復習費、集資費、搭車收取農業費、危房改造費等,無所不有。而在這些亂收費中,又以擇校費最為嚴重,相比于動輒幾千幾萬甚至上十萬元的擇校費,其他的各種亂收費都是毛毛雨。教育部明文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義向學生家長收取與招生挂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共建費,但是這並沒有成為阻止許多學校發財的障礙。

  在福州,招收擇校生的現象普遍存在,少數被家長們看好的小學更是借機收取高額贊助費,個別優質校甚至開出了每個擇校生須繳納近2萬元。這還不算什麼,在去年實行“三限”政策之前,廣州一個擇校生收費可高達15萬~18萬元,現在,其他一些城市的收費水平已經開始像前幾年的廣州。這當中重點學校又尤為突出,南昌的一位家長説:“入學捐款四五萬元不過是‘毛毛雨’,就是捐上10萬元、20萬元的也大有人在。為了找關係,我又另外請客送禮,花了近3萬元來疏通關係。”

  有報道説,2002年,北京市近800所中學就有200多所在靠招擇校生增收,年擇校費超過10億元;南京一家調查公司披露,中小學入選“十大暴利行業”,報告更進一步披露“擇校費”並沒有上繳財政,其分流狀況除了用於學校基礎建設、物品採購外,相當一部分以回扣、賄賂等形式到了某些個人手中,真正用於教師福利實際上很少。

  教育、汽車、房子已成為當前10萬元級消費的三大代表,教育投資牽涉千家萬戶,教育腐敗很容易牽動公眾神經。1990年以來的10年間,北京市海淀區內的32所院校,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貪污賄賂案件有24件26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基建處原處長高小棟長期負責學校的基建工程,索賄受賄明目張膽,支付工程款雁過拔毛,挪用公款移花接木,從1994年至2000年,高共索賄受賄50.5萬元,貪污公款97.2萬元、挪用公款100萬元。

  風暴與“治本”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到現在,制止教育亂收費的通知措辭一年比一年嚴厲,查處力度也似乎一年比一年大,但為什麼實際情況卻愈演愈烈?”包括上海市教育法制研究與諮詢中心主任、全國教育政策與法律研究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譚曉玉博士在內的教育專家憂心忡忡。“亂收費問題不可能今年解決,這需要一個時期,關鍵是要從制度上解決,司法必須介入這個問題。”譚曉玉指出,“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問題不能只在每年春秋兩季搞運動,現在很多學校甚至掌握了打擊的週期,風頭緊時規規矩矩,風頭一過,照樣變相收費。”

  多數專家認為,教育亂收費屢禁不止的根源之一,是各級政府對教育投資嚴重不足。據教育部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滿生介紹,我國教育投入佔GDP比例上世紀80年代相對較高,後來一直在2.3%至2.7%之間徘徊,這幾年略有增長,從2000年到2002年,分別達到2.79%、3.19%和3.3%,但仍遠低於世界4.2%的平均水平。

  以經濟發達的浙江省為例,記者拿到的數據是,去年全省中小學生平均公用經費分別為789.18元和523.92元,其中預算內經費為229.6元和128.32元,所佔比例都不足30%。去年全省教育經費總收入279.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64.51萬元;全年教育經費支出308.6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為253.79萬元,財政撥款中的95.95%用於人頭費開支,公用經費主要靠學校自籌解決。

  不少地方政府甚至只給政策不給錢,教師的政策性補貼也有相當比例需要學校自籌;而隨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高標準普及,硬體設施更新需要大量資金投入,教育經費缺口很大,不少學校連維持日常運轉都困難,甚至靠借貸度日。

  學校自身經費困難,就要允許學校“多渠道籌資”;讓學校自籌資金,卻沒有完善、規範的籌資機制和有效的監督機制,亂收費就不可避免。一方面投入不足,另一方面資源配置也極不平衡。據張鐵明介紹,目前中央政府承擔全國教育投資的9%,省級財政承擔13%,合計只有22%,而國家投入的9%大部分進入國家直屬大學,省級財政的13%大部分進入省屬大學和部分中學,剩下的絕大部分投入需求下達到下級財政。

  “教育資源遲遲得不到有效擴充,特別是優質資源奇缺,”張鐵明指出,“全國省市一級的學校僅佔總數的2%,而人們的需求越來越旺盛,直接導致這種交易的不可遏制,收費也不斷攀升。”要扭轉這個局面,首先必須改革國家教育投資體制,改變投入結構,進行政策引導,將更多力量用於對薄弱教育資源的改善上,讓整個教育資源及優質資源都實現不斷增長。“必須有更大的體制創新,只要能快速、低成本地擴充教育資源,什麼體制形式都可以走。”張鐵明指出。另外,還必須在教育系統加強法治。國家對中小學收費有明確規定,違背這個規定就是違法,但是在教育領域,法律顯得蒼白無力。譚指出,“目前中小學校長負責制沒有法律約束,重點學校校長權力膨脹到極點,必須儘快修正,從法律角度對校長權力進行監督。而且,僅撤一個校長是不夠的,應實行責任追究制,誰對亂收費負有責任,就應該受到追究。”

  根據上海市教科院提供的數據,去年全國查處的各種違規收費中,地方政府行為佔34.61%,學校自身行為佔49.74%,社會有關部門向學校亂攤派和搭車收費佔15.65%。這也影響了對於這個領域的監管與執法。“由於行政部門與學校有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所以三令五申,卻仍有令不行,頻頻出現頂風違紀亂收費現象。”譚曉玉説,“因此,不能只出臺限費等措施,這治標不治本,必須儘快探討怎樣建立現代學校制度並依法辦事。”

責編:復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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