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電視臺《新聞30分》報道:全國高考錄取工作即將開始,為了維護教育的公平原則和廣大考生的利益,教育部要求錄取工作要做到公開、透明。
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將招生條件、錄取程序、收費標準等事項在招生章程中公佈,在錄取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作出的各項承諾,並要求錄取的各類學生都要進行公示。
教育部還強調,錄取時不準擅自擴大招生計劃,不準特批未達到錄取條件的學生進入學校,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和工作便利向招生機構和高校遞條子和打招呼。
由於招生將全部實行網上錄取,因此,教育部要求在招生錄取中,要確保網絡安全。 為保證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地還出臺了一些招生紀律。天津市招辦專門制定了公開招生的錄取原則,即公開招生錄取的辦法和政策;公開招生來源計劃;公開“保送生”及政策照顧名單等等。江西省則明確規定,錄取工作人員不準向考生或家長許願錄取,索賄受賄;不準更改考生的志願、成績和檔案。廣西、北京等地的招辦還開通了高考錄取監督電話,對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各高校也加強了招生錄取工作的管理,許多高校對招生錄取人員進行了培訓,並對一些社會比較關心的機動指標等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據了解,各地將首先開始的是提前錄取院校的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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