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正文

[互動集萃] 網友的議案提案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2日 18:20)

  3月3日,央視新聞頻道《兩會全接觸》直播節目通過“網評天下兩會論壇”,向網友提出問題: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如果您是代表委員,您的“提案議案”會是什麼?

  以下是部分網友的精彩發言:

  【83524313】完善信訪回訪制度,建立信訪責任制(節選)

  建立信倣人員責任制,讓每一位來訪者填寫《信訪事件處理表》,要求每一位接待人員如實填寫自己的姓名或編號。

  如果來訪事件可以在本單位直接解決,必須向來訪者發放“來函已收,已交本單位部門辦理,具體經辦人姓名、電話,您的信訪按規定應在個月內得到答覆,在這期間具體辦事人員會向您做出書面處理意見,請將您對處理意見和此次信訪的滿意度書面交回我處,如逾期未收到您的回復,我信訪處亦會在信訪期到後對您進行回訪以了解事情的處理結果以及您的寶貴建議,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的告知卡,並加蓋信訪專用章;如果來訪事件需要轉入具體部門辦理,必須向來訪者發放“來函已閱,按照《國家條例》第章第條,您的問題請找部門解決。”的告知卡,並加蓋信訪專用章。

  【不平則鳴4】嚴懲“嚴刑逼供”的提案

  嚴刑逼供在中國社會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第一, 由“嚴刑逼供”造成的冤假錯案給無辜的老百姓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 第二, 嚴重破壞了國家權力機構在人民群眾中的美好印象。第三, 由“嚴刑逼供”造成冤假錯案所帶來的國家賠償,加重了國家的經濟負擔,同時也損害了納稅人的利益。

  我認為現在該是國家正視和解決這個問題的時候了!我建議:第一, 公安部應該明文規定:嚴禁一切“嚴刑逼供”行為,執法人員一旦被發現實施了“嚴刑逼供”行為,一律按撤職處理;發生“嚴刑逼供”行為的公安單位要受到公開批評、行政處分,並對由此帶來的國家賠償費用負責,例如承擔50%的國賠償費用。第二, 加大新聞媒體對執法部門的監管力度,讓違法人員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mingbp】將乙肝攜帶狀況作為隱私保護的提案(節選)

  提案建議:禁止乙肝“兩對半”檢查,將乙肝攜帶狀況作為隱私保護的提案。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就此進行立法,或者請最高人民法院對《民法通則》做進一步司法解釋,規定:禁止乙肝“兩對半”檢查,將乙肝攜帶狀況作為隱私保護。

  具體理由:

  一、攜帶狀況屬於隱私權的範圍;二、攜帶狀況屬於隱私權有法律依據;三、用人單位要求查兩對半屬於侵犯隱私權行為,兩對半檢查後果十分嚴重,使乙肝病毒攜帶者被從人群中篩選出來,備受歧視。

  有人會問:傳染病怎麼辦? 一般來説,醫生發現你的病情有接觸傳染給他人的可能,醫院會建議你隔離與其他人群。包括住院。而HBVER被認為可以安全的工作,只是醫生提醒你不要獻血,和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是做好預防措施,如安全套,打疫苗等。我想中國應該落實這樣的法律制度,保障就業權和隱私權。

  【渣油】我的第一個提案

  假如我是代表,我的第一個提案就是“應該大力解決貧困地區的義務教育問題,應該實行免費義務教育,而不是所謂的部分貧困地區的免學費的做法, 以中國目前的財政收入,實行免費教的費用還是應該沒有問題的;第二個問題就是解農民致富問題,建議免收農業稅,實行農業經濟補貼,從而提高農民收入,降低城鄉貧富差距,在國家的財政收入裏面農業稅只是佔小的一部分,完全可以實施;第三就是實行公車改革,加強公務員用車管理;第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第五繼續加強廉政建設,不僅是加大對犯錯誤人員的懲罰, 還要較強教育,有必要實行高興養廉和提高公務員的門檻,實行一票否決制,即一經發現貪污,腐敗,受賄,行賄,的行為, 立即開除公職,永不再錄用為公務員;最後一條提議就是改革選舉制度,使廣大像我等普通群眾能夠為國出力,而不是那些還沒有被查出來的所謂的人民公僕,同時呼籲人大代表和政協代表們要改善和普通群眾的關係,真正做到執政為民。

  【無名之貝】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向選民定期述職制度

  我國的人大代表是根據“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由具備選民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逐級選舉産生的。現在,部分人大代表履行職責情況的“透明度”不高,能否盡職盡責選民們不知道。所提的建議和意見有些不切合實際,個別人有閉門造車之嫌。參加會議的情況選民們只能從文件或媒體上了解,政府部門將建議和意見的辦理情況反饋到人大代表後往往就石沉大海,選民們不知下文。

  因此,我建議:應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向選民定期述職制度,還選民以應有的知情權和參政議政權力。使我們的人大代表真正成為選民的代表、人民的代表、人民呼聲的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

責編:慕泉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