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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證券投資基金的立法過程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8日 15:51)

  CCTV.com消息(15:00新聞):從最早提出為基金立法到現在,經過了4年半的時間。但最初提出這個設想的專家學者們的本意,並不只是打算制訂投資證券方面的基金法,他們想要建立的,是一部包含風險投資、産業投資等各種投資類型的基金法。、

  原投資基金法工作小組組長王連洲:在起草過程當中,我們的産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我們主流的思路幾次想把它包括進去,曾經搞過三章。反對的意見認為證券投資基金跟産業投資基金或者叫風險投資基金根本不是一碼事。這個時候周道炯同志,當時證監會的主席跟厲以寧教授悄悄説了一下,就是起草領導小組組長。乾脆,那麼難,還是回避一下矛盾。搞證券投資基金法,這就好了。

  王連洲是我國研究資本市場方面的權威專家。作為最早提出為基金立法的人之一,他曾經擔任投資基金法工作小組的組長。王連洲告訴記者,在起草《證券法》的時候,就提出過關於投資基金方面的具體條款。但最終,這些條文沒有寫入《證券法》。王連洲告訴記者:2002年1月份左右,最終確定還是只就證券的投資基金進行立法。

  同年8月23日,起草工作歷時3年之久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就是當時工作小組提交的草案,從這份草案中我們可以看到,本著更好地維護投資者利益和嚴肅法律的態度,幾乎每一條款都進行了嚴謹的斟酌和反復的修改。即使是到了最終交付表決的三審稿也作了五六十處修改,其中主要修改約有十幾處。王連洲説:雖然當時想種的西瓜現在可能只收穫了黃豆,但它畢竟意味著中國的資本市場的法制化進程又向前邁出了一大步。

責編: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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