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三中全會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10日 16:46)
財經時報消息:在中共黨史上,歷屆黨代表大會之後的三中全會往往留有特殊意義。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11日召開會議,決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産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討論研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問題和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縱觀中共黨史,歷屆黨代表大會之後的三中全會往往留有特殊意義,一些具有重大轉折性的決策,多是在三中全會上做出。
六屆三中全會:結束立三路線
中共六屆三中全會于1930年9月24日-28日在上海召開。會議由瞿秋白主持。全會批評了以李立三為代表的“左”傾錯誤,停止了組織全國總起義和集中全國紅軍攻打中心城市的富險計劃,基本上結束了李立三“左”傾冒險主義錯誤對全黨的統治。
七屆三中全會:建政一年總結
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于1950年6月6日-9日在北京召開。會議總結了新中國成立前後一年多的工作。會議主要議題是確定黨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的主要任務,以及所應採取的戰略策略方針。這是新中國成立初期黨中央的一次最重要會議,會議提出的策略路線和行動綱領,對開展各項民主改革,鞏固人民民主專政,恢複國民經濟,起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八屆三中全會:“大躍進”發端
中共八屆三中全會于1957年9月20日-10月9日在北京中南海召開。全會提出和規定了改進黨的領導、改革經濟體制、重視發展農業以及整頓農業生産合作社、改進農業生産管理等一系列正確的思想和方針政策。但全會在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問題上,改變了黨的八大關於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正確論斷,認為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無産階級和資産階級的矛盾,社會主義道路和資本主義道路的矛盾;對1956年採取的糾正冒進傾向的正確方針做了錯誤的批判,這實際上是後來發動“大躍進”的開端。
十屆三中全會:鄧小平復出
中共十屆三中全會于1977年7月16日-21日在北京召開。全會通過了《關於恢復鄧小平同志職務的決議》;並決定永遠開除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的黨籍,撤銷他們的黨內外一切職務。鄧小平在閉幕會上做了重要講話,強調要對毛澤東思想體系有一個完整的準確的認識,不要割裂、歪曲毛澤東思想,要堅持群眾路線和實事求是。這實際上進一步批評了“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
十一屆三中全會:全面撥亂反正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于1978年12月18日-22日在北京舉行。全會徹底否定了“兩個凡是”方針,重新確立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指導思想;停止使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口號,做出工作重點轉移的決策;形成了以鄧小平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集體;恢復了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優良傳統,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的重要任務;審查和解決了歷史上遺留的一批重大問題和一些重要領導人的功過是非問題。會議還提出要正確對待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和毛澤東思想的科學體系。十一屆三中全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歷史上的偉大轉折,開闢了改革開放和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新時期。
十二屆三中全會:經濟體制改革
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于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舉行。全會一致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這個決定,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闡明了加快以城市為重點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必要性、緊迫性,規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質、任務和各項基本方針政策,是指導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十三屆三中全會:治理整頓深化改革
中共十三屆三中全會于1988年9月26日-30日在北京舉行。全會批准了中央政治局向這次全會提出的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方針、政策和措施;原則通過了《關於價格、工資改革的初步方案》,建議國務院在今後五年或較長一些時間內,根據嚴格控制物價上漲的要求,並考慮各方面的實際可能,逐步地穩妥地組織實施。全會還原則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十四屆三中全會: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于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全會認為,《決定》把黨的十四大確定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加以系統化、具體化,是中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規劃,是90年代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行動綱領。
十五屆三中全會:建設新農村
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于1998年10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舉行。會議集中研究農業和農村問題,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到2010年,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奮鬥目標,確定了實現這些目標必須堅持的方針。(郭大鵬 龐湖)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