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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稅收道德建設是個重要課題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16日 14:43)

  人民日報消息:在依法治稅和從嚴治隊中,加強稅收道德建設是我們稅務工作中要認真對待和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由於受諸多因素影響,在稅收道德建設方面也存在某些道德失誤問題,社會上存在的是非、善惡、美醜界限混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有所滋長,見利忘義、損公肥私行為時有發生,不講信用,以權謀私,腐化墮落現象等在稅務隊伍中也有所反映,比較集中的反映在五個方面:

  主觀認識、行動不到位。許多人沒有深刻地認識到稅收道德的重要性,沒有像抓依法治稅、組織收入一樣對待它,而往往認為它是抽象的無關緊要的。因此,即便行動上做了,在思想上也是模糊的、不自覺的。

  執法尺度、力度不統一。由於稅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擁有較大的自主裁量權,有的稅務人員出於不同的動機濫用裁量權,對納稅人執法尺度和處罰的力度不能一視同仁或不執行統一的標準,出現有的稅務人員執法的隨意性很大,執行政策就像拉皮筋,長短不一,衡量的尺度帶有個人因素。

  辦事程序、手續不簡明。有些稅務機關改進作風只滿足於“一張笑臉、一杯熱茶、一把椅子”等形式上的改進,但辦事手續繁雜,工作程序過多,工作效率不高的現象依然存在,使納稅人感到納稅不方便。

  徵納權利、義務不對等。受中國傳統影響,政府部門偏重於強調納稅人的義務,對納稅人應當享有的權利宣傳不夠。同時又偏重於強調執法的權力,忽略了執法機關應盡的職責和義務。此外,徵納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納稅人受稅務機關的制約多,稅務機關受納稅人的制約少,有的納稅人即使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也很少提出投訴,怕得罪了稅務人員“吃不了兜著走”。

  為政清廉、求效不紮實。儘管近年來各級稅務機關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在實施“兩權”監督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但由於諸多原因,為稅不廉、執法不公、以稅謀私的現象還時有發生,在有的地方還較突出。

  從社會和納稅人角度分析,也存在諸多稅收道德問題,如納稅觀念淡薄、偷逃騙抗稅、販賣虛開稅票、拉攏腐蝕稅務人員、干擾正常稅收秩序、制定與稅收法規相悖的“土政策”等。

  要解決稅收道德方面存在的問題,關鍵在於加強稅收道德建設與控制。稅收道德作為公民道德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隨同公民道德建設一起全面加強,並借助於社會輿論、內心信念、傳統習慣所産生的力量加強有效的控制。加強稅收道德建設和控制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當前,應該在四個方面下功夫:

  第一,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採用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對廣大稅務人員和全社會進行理想信念教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教育,優良傳統教育,法律法規教育等。通過深入細緻的思想教育,使廣大稅務幹部和全社會認識、遵循、弘揚稅收道德。

  第二,將稅收道德理念滲透到稅收實務中。稅收道德建設不能單擺浮擱,游離于稅收工作之外。必須緊密結合稅務工作實際,將稅收道德理念和道德規範滲透到稅收實務的全過程。包括在申報納稅、稅款徵收、管理服務、稅務稽查、執法監察、協稅護稅等各方面,使稅務人員和全社會在稅收實務中遵守稅收道德。

  第三,建立相應的稅收道德獎懲機制。道德獎懲機制的核心是通過建立健全嚴明的賞罰機制,實現義與利的對等。道德義務和其他義務一樣,必須與相應的權利結合在一起,二者不可分離。“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馬克思的這個論斷同樣適應一切權力、義務關係。在稅收道德控制上也應在風險和回報之間建立一個良性機制,使盡義務、守道德的人得到公正的評價和回報,使不盡義務、不守道德的人受到譴責和懲處。真正做到揚善抑惡,稅收道德建設才能順利健康地發展。

  第四,稅收道德控制要適度。稅收道德控制的本質是約束性。稅收道德控制的度主要應考慮受控目標的心理承受能力(包括認識能力、耐壓能力、平衡能力、應急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強,稅收道德控制的力度可適當提高,反之則應適當降低。只有合理的和適度的稅收道德控制,才能有效地對稅務人員和全社會發揮作用。(孫利軍 海南省國家稅務局局長)

責編: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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