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04年度全國衛生系統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04日 13:30)
CCTV.com消息:據衛生部網站報道,2003-2004年度全國衛生系統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指示精神,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防治原則,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和《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與原則
(一)任務與目標通過本工作方案的實施,加強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相關機構的組織協調,完善監測信息報告,強化預警預測,提高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治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控制疫情傳播,降低病死率,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二)原則防治結合,以防為主;群專結合,以專為主;中西醫結合、優勢互補;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平戰結合,應急為主;強化培訓,演練為主;依法管理,科學防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二、病例診斷與疫情報告
(一)病例診斷及報告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及所在醫療機構根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臨床診斷標準》進行診斷。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及所在醫療機構發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按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監測報告實施方案》規定的報告內容、方式、時限、程序進行報告。
(二)首例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的判定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成立由臨床呼吸道疾病、傳染病、流行病等相關專業、具有高級職稱人員組成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診斷專家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省內首例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的報告,應于12小時內派出省專家組進行判定;衛生部接到各省首例臨床診斷病例的報告,應于24小時內派出國家級專家組進行判定。
三、預防與控制
(一)開展健康教育,提高群眾的防病意識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面向公眾的健康教育活動,提高群眾的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在疫情發展不同階段,通過對社會公眾心理變化及關鍵信息的分析及時調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時組織相應的科普宣傳。鼓勵群眾自覺報告疾病和舉報疫情以及防治工作中存在問題。建立完善“95120”信息服務、信息收集分析工作。
(二)病例與密切接觸者調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報告後,應立即按衛生部下發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原則》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同時按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觸者判定標準和處理原則》判定、追蹤調查密切接觸者。醫療機構要協助開展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和標本採集工作。
(三)加強重點人群、重點地區的防治工作
1.加強醫務人員防護、防止醫院交叉感染發生。各級醫院要對照衛生部頒布的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有關工作規範,對前一階段的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汲取經驗教訓,查找薄弱環節和隱患,建立和完善發熱病人就診工作流程。採取以嚴格的傳染源隔離、病區消毒、醫務人員個人防護等為主導的預防院內交叉感染的綜合性措施,杜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醫源性感染。
2.加強學校防治工作學校、托幼機構等集體單位堅持晨檢制度。一旦發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症狀的病人異常增加時,要及時報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組織力量調查處理。
3.加強京津滬穗等流動人口多的城市的防治工作。流動人口多的地區,要重點做好應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發生較大規模流行的準備工作,防止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通過流動人口擴散。各地要注意改善農民工的住宿條件,加強健康教育,提供便利,使農民工有病及時就醫。
4.加強農村地區傳染病防治工作建立以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中心,以縣級醫院、鄉衛生院和村衛生所為依託,以村為基礎的預防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簡稱)疫情監測報告體系。農村地區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控制的重點是疫情監測和報告、預防醫院院內感染。重點加強農村地區健康教育,加強對外來人員(包括外出返鄉的農民工、學生、經商等人員和外來流動人員等)的管理和監測,真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分散接診、安全轉運、分類隔離、集中救治、加強防護,真正做到早隔離、早治療,盡最大可能降低病死率,防範醫務人員感染。具體參照《農村地區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技術方案(試行)》
(五)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離、密切接觸者管理各地指定具備呼吸道傳染病急救和隔離條件的醫院,就地集中隔離治療病人。對所有疑似病人要立即送指定醫院或病區隔離治療。疑似病例與臨床診斷病例應分開隔離。對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要進行醫學觀察2周,一般採取居家醫學觀察,必要時集中觀察。
(六)疫點消毒處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及時對疫點(包括患者住所、工作場所等)進行消毒處理,消毒工作參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消毒技術》執行。
(七)交通衛生檢疫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由有關部門根據疫情情況依法進行。
四、醫療救治
(一)病人的診治
1.醫院門(急)診做好預檢工作。發生非典疫情地區的醫院(範圍由2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要在門(急)診區域前設立體溫測量站,對每位就診病人進行體溫監測,引導發熱病人到相對隔離的預檢分診點進行初診。初診為呼吸系統疾病引起發熱的病人,要轉至隔離的發熱呼吸道疾病門診(原發熱門診)處理。醫院預檢分診點要配備有一定臨床經驗的、經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傳染病知識培訓的高年資內科醫師,對發熱病人進行甄別和鑒別診斷。
2.指定醫院繼續保留隔離的發熱呼吸道疾病門診(原發熱門診)。接受到本院就診和其他醫療機構轉診的呼吸系統發熱病人。
3.指定定點醫院和後備醫院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於設立集中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定點醫院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
(二)病人轉運與轉診在預檢分診點發現的呼吸系統發熱病人由接診醫院或急救中心轉運至發熱門(急)診就診。轉運過程中司機和醫務人員要穿戴隔離衣、手套和符合醫用標準的口罩。對疑似病人和臨床診斷病人轉運工作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轉運工作的通知》執行。
(三)加強醫院感染控制。醫院要加強門(急)診的通風;根據《醫院感染管理規範(試行)》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醫院感染控制指導原則(試行)》等要求,做好醫院感染控制工作。在門(急)診配備洗手設備和必要的手消毒劑,醫護人員接觸病人前後均應洗手。
(四)非典病例報告管理。醫院要指定部門或專(兼)職人員負責傳染病報告工作,並加大對門(急)診執行傳染病報告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熱門(急)診發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臨床診斷病例或疑似病例,主管部門或專(兼)職人員要立即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醫院感染控制部門要做好消毒防護工作,防止醫院內感染。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臨床診斷病例和疑似病例要轉運至定點醫院治療。
(五)設立救治專家組。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調整充實救治專家組。專家組主要由呼吸科、傳染病科、重症監護科、醫院感染科、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
五、預警與應急
(一)事件的分級根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發生程度、涉及範圍,劃分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般事件是指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重大事件是指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市(地);特大事件是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省份,並有繼續擴散的趨勢。衛生部組織專家評估委員會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進行評估,判定疫情的預警級別,並根據疫情控制情況,及時調整級別。
(二)應急反應
1.一般事件反應(1)發生地衛生部門應急反應①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當地政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組織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②發生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追蹤調查和醫學觀察,以及疫點的消毒等;③醫療機構要做好病人的治療、發熱門診的接診、醫院內感染的控制、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流行病學調查和樣品採集工作等;④衛生監督機構督促檢查醫療衛生機構預防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2)發生地省級衛生部門的應急反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下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報告後,立即組派臨床和流行病學專家,對報告的病例進行判定,並向省級人民政府和衛生部進行報告;組織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機構協助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發生地進行疫情處理。同時向全省衛生部門發出通報,要求各級醫療衛生部門即日起進入應急狀態,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實行零報告制度,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監督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向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啟動應急基金和儲備的物資。(3)衛生部應急反應①衛生部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國務院報告。②對全國首例報告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應組織臨床和流行病學家到現場進一步判定。③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疫情通報,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即日起進入應急狀態,加強監測,監督檢查各項措施的落實。④組織國家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有關醫療機構到各省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等。(4)未發生疫情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部門應急反應①24小時值班制;②加強監測,實行零報告制度,監督檢查各級醫療衛生部門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2.重大事件的應急反應(1)發生地省級衛生部門的應急反應除做好一般應急反應所規定的工作外,還應組織多學科專家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進行評估,對需多部門參與疫情處理的,向省級人民政府建議有關部門協助參與疫情處理。必要時,提請啟動省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處理預案。(2)衛生部應急反應①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根據事態發展,建議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於應急準備狀態,必要時,提請國務院組織有關部門協助或參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處理,並給予必要的技術和物資支持。②組織國家應急衛生救治隊伍和有關專家迅速趕赴現場,進行現場督察與指導,直接參與疫情調查和處理。③向未發生疫情的省份及時通報情況,要求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加強本省內突發事件的監測與防範。
3.特大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1)衛生部應急反應①調集全國的醫療衛生資源參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控制。②發佈、通報全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信息。③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提出啟動全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2)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急反應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省疫情實際情況及防治工作需要,向省級人民政府提請啟動省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預案的建議,並在各省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做好本省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
(三)11月1日起,全國各省衛生系統實行疫情監測“零報告”、“日報告”制度,24小時值班。
六、保障措施與應急準備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以及其他相關部門要認真總結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經驗和教訓,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科學分析疫情趨勢,充分論證,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預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在8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衛生部。
(二)組織保障1. 發熱呼吸道疾病門診與定點醫院的設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在合理佈局的基礎上,按照《醫療機構發熱門(急)診設置指導原則(試行)》有關規定,指定部分綜合力量較強的醫院繼續保留或設立隔離的發熱呼吸道疾病門診(原發熱門診)。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於設立集中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定點醫院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指定定點醫院和後備醫院。2.物資貯備各地要在10月底前嚴格按照建設規範,建設、改造和完善發熱門診和定點醫院。補充必要的診治設備,儲備充足的治療藥品、防護設備、消毒器械和藥品、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採樣設備、檢測檢驗設備和試劑、通訊網絡設備。3.組織建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設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信息管理等工作。下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技術指導組(臨床、流行病、檢驗、消毒),負責臨床救治、預防控制、監測報告、分析預警、健康教育等工作的技術指導。各醫院設立救治專業隊伍,負責病例的診斷治療。省、地市兩級要在10月底之前按照衛生部《關於建立應急衛生救治隊伍的意見》的要求,組建非典應急衛生救治隊伍。國家、省、地、縣要在9月底之前按照衛生部《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監測報告實施方案》,完善信息報告網絡。
(三)技術培訓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在今年10月15日前,完成衛生行政管理人員、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業務人員的應急培訓工作。主要培訓內容為《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以及其他非典防治規範性文件、非典防治基本知識、診斷標準和治療原則、疫情報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學調查方法、隔離病區設置及操作規範、隔離防護措施和規範、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範、實驗室樣品採集與保管規範等。
(四)現場模擬演練各省要于9月30日之前組織開展緊急疫情應急模擬演練,演練形式包括分部門的專項演練和綜合演練。模擬演練要重點檢驗統一的指揮系統、緊急疫情信息報告系統、疾病預防控制系統和應急救治系統的應急處理能力。衛生行政部門模擬演練內容重點為統一指揮、調度和協調機制以及應急反應能力、發熱門診和定點醫院設置和管理;醫療機構模擬演練內容重點為疑似病人的接診、診斷與治療的知識和技能,專家組對疑難病人的會診、初步流調資料的採集、疫情報告、病人轉運和隔離、個人防護和隔離病房操作規範、隔離病房消毒和管理、醫療廢物處理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模擬演練內容為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密切接觸者的追蹤與管理、重點場所消毒、個人防護等。
七、監督與管理檢查
(一) 組織管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所屬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一把手負總責、負全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按照本方案要求並結合當地防治工作實際,加強監督指導工作。在組織管理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相應的聯席會議、信息通報等制度,形成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強大合力。對防治措施不力、出現明顯疏漏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二)監督檢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傳染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醫療衛生保健機構、下級衛生行政部門工作的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加大傳染病防治執法監督檢查的力度,加強消毒産品、醫療防護用品的質量抽檢工作,強化消毒産品的消毒效果監測。10 月份,衛生部組織各省交叉檢查,重點檢查準備情況和組織演練。衛生部黨組成員要到重點地區督導工作。督導檢查重點包括:組織指揮體系、應急隊伍建設、信息監測網絡、醫療救治網絡建立運行情況和物資貯備情況。
責編: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