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政治文明建設的又一里程碑
央視國際 (2003年08月28日 11:22)
新華網北京8月27日電 老百姓申請行政許可,一般被稱為“跑審批”。一個“跑”字,深刻地反映出老百姓的酸甜苦辣:廣西玉林一位老人為籌建一個花木市場,前後“跑”了86趟,卻一直杳無音信;北京一位投資商想在西部某市搞一個建材城,3年內花了數百萬元,卻連公章都沒蓋完;浙江金華一位農民想辦一個養雞場,跑了兩年多,蓋了270多個章,等手續辦下來,市場行情早已發生變化……行政許可作為國家管理社會經濟事務的一種有效手段,為世界各國普遍重視和採用。由於缺乏統一、明確的法律規定,我國行政審批設置過多過濫,程序繁瑣,很多已經成為阻礙經濟發展、損害公民權利的擾民制度,有些還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有近百部法律、400多部行政法規涉及行政許可,還有大量的地方性法規和一大批部委規章和政府規章也對行政許可作了設定。全國性行政許可事項最多時達4000多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許可一般也在2000項以上。
行政許可程序繁瑣,不同部門相互推諉、扯皮,讓老百姓叫苦連天。許可條件和標準的隨意性和缺乏可操作性,更是讓申請當事人無所適從。有的許可條件和標準比較籠統;有的許可條件和標準往往不對外公開;有的不規定許可期限,任意拖延;有的受利益驅動,為了收費恣意發放許可,造成市場混亂……
規範和監督行政許可,將其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是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是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內容。今年2月底,在第一批取消789項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國務院宣佈,再取消406項行政審批項目,標誌著舉國關注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再次邁出新的步伐,為行政許可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實踐經驗。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通過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的設定範圍、種類、程序以及行政許可的檢查監督、收費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從法律上簡化行政審批手續,取消不必要的限制;明確規定行政許可的範圍和設定權限,有利於減少許可事項,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行政許可程序,杜絕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和權錢交易。
行政許可法的出臺,被一些專家譽為我國“政治文明建設的又一座里程碑”,表明我們的政府正加速從管制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它的頒布、施行,將對推行依法行政,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等方面産生積極的影響和作用,必將給行政機關轉變政府職能帶來一次革命性的變化。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