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概況
央視國際 (2003年07月19日 18:06)
【國 名】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面 積】 24.36萬平方公里(包括內陸水域)。英格蘭地區13.04萬平方公里,蘇格蘭7.88萬平方公里,威爾士2.08萬平方公里,北愛爾蘭1.36萬平方公里。
【人 口】 約5884萬,其中英格蘭4918萬人,威爾士290萬人,蘇格蘭506萬人,北愛爾蘭169萬人(2001年中)。官方語言為英語,威爾士北部還使用威爾士語,蘇格蘭西北高地及北愛爾蘭部分地區仍使用蓋爾語。居民多信奉基督教新教,主要分英格蘭教會(亦稱英國國教聖公會,其成員約佔英成人的60%)和蘇格蘭教會(亦稱長老會,有成年教徒66萬)。另有天主教會及佛教、印度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等較大的宗教社團。
【首 都】 倫敦(London),人口718.8萬(2001年中)。最熱月份為7月,一般氣溫在13-22℃;最冷月份為1月,一般氣溫在2-6℃。
【國家元首 女王伊麗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
【簡 況】 位於歐洲西部的島國。由大不列顛島(包括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愛爾蘭島東北部和一些小島組成。隔北海、多佛爾海峽、英吉利海峽與歐洲大陸相望。海岸線總長11450公里。屬海洋性溫帶闊葉林氣候。通常最高氣溫不超過32℃,最低氣溫不低於-10℃。北部和西部的年降水量超過1100毫米,其中山區超過2000毫米,中部低地為700-850毫米,東部、東南部只有550毫米。每年二月至三月最為乾燥,十月至來年一月最為濕潤。
公元1至5世紀,大不列顛島東南部受羅馬帝國統治。後盎格魯、撒克遜、朱特人相繼入侵。7世紀開始形成封建制度。829年英格蘭統一,史稱“盎格魯-撒克遜時代”。1066年諾曼底公爵威廉渡海征服英格蘭,建立諾曼底王朝。1536年英格蘭與威爾士合併。1640年爆發資産階級革命,1649年5月19日宣佈為共和國。1660年王朝復辟。1688年發生“光榮革命”,確定了君主立憲制。1707年英格蘭與蘇格蘭合併。1801年又與愛爾蘭合併。18世紀60年代至19世紀30年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完成工業革命的國家。1914年佔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國,自稱“日不落帝國”。1921年愛爾蘭南部26郡成立“自由邦”,北部6郡仍歸英國。一次大戰後英開始衰落,其世界霸權地位逐漸被美國取代。二次大戰嚴重削弱了英經濟實力。隨著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相繼獨立,英殖民體系開始瓦解。目前,英在海外仍有13塊領地。1973年1月加入歐共體。
【政 治】 工黨政府1997年5月1日上臺,于2001年6月提前舉行大選並蟬聯執政。工黨政府對國家體制、行政機構和公共服務、經濟現代化、對外政策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並取得一定的成效。內政方面,提出關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第三條道路”的新概念;對福利、教育、交通、醫療保險及司法等制度繼續進行改革,增加對公共服務部門的投入,如提出國家醫療保健體系十年改革計劃,出臺消除地區發展差距的政策,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增加養老金額,設立“工作家庭稅收補貼”,倡導種族和諧等;提高英格蘭銀行的獨立性,授予其自行決定利率升降的權利;以低支出、低稅收、低通膨、高就業政策實現經濟穩定發展;實行權力下放,選舉成立了蘇格蘭和威爾士地方議會;推動北愛衝突各方達成和平協議,選舉成立北愛地方自治議會,組建北愛地方自治政府;批准重建大倫敦市政府,于2000年5月4日進行了市政府第一次選舉,選舉産生了大倫敦議會和首任市長,進一步理順了中央和地方的關係;1999年就上院改革發表白皮書並通過有關議案,取消上院貴族議員世襲制,將絕大多數世襲貴族議員革出上院,但2003年的第二階段改革方案遭議會否決。外交方面,開展全方位外交,希利用自身廣泛的國際聯絡,在國際舞臺上發揮“樞軸作用”。通過領導人頻繁交往和在科索沃、反恐和伊拉克等問題上的合作,進一步加強與美特殊關係;積極參與歐盟建設,首次提出建設歐盟“超級力量”,倡導並推動建立歐盟快速反應部隊,參與歐盟機構改革和擴大的磋商,提出根據五項經濟指標就加入歐元區舉行全民公決;重視發展同中、俄、日等大國關係;與英聯邦國家的合作得到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關係有所改善;突出經濟外交,開拓海外市場。
【主要假日】 元旦:1月1日
復活節:春分後第一次月圓之後的第一個星期日
銀行初假日:5月的第一個星期一
銀行春假日:5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
銀行度假日:8月的第一個星期一
聖誕節:12月25日
節禮日:12月26日
【蘇格蘭和威爾士地方議會】 1999年5月上旬,蘇格蘭和威爾士相繼選舉成立地方議會。蘇格蘭議會設129個議席,威爾士議會設60個議席,7月1日,兩地議會正式開始運作。蘇格蘭和威爾士地方議會及其行政機構取代了以前作為內閣成員的蘇格蘭和威爾士事務大臣的大部分職能。蘇格蘭議會在地方政務、司法、衛生、教育、經濟發展等方面享有一定的立法權和行政權,並享有部分徵稅權,可將所得稅的基本稅率浮動3%。威爾士議會主要在就業、衛生、教育和環境等問題上擁有決策權,但沒有調整稅率的權力。這是工黨政府實施權力下放的改革行動之一,也是英國政治史上最大的歷史性變革,大大改變了英國傳統上高度中央集權的體制。
【北愛爾蘭自治政府】 1998年4月10日,英愛兩國政府及北愛衝突有關各方簽署了和平協議,此後選舉産生了北愛地方議會,建立了南北愛跨界合作機構。1999年11月,北愛議會推舉成立由北愛多黨分享權力的執行委員會-北愛自治政府。英向北愛移交地方事務管理權,愛爾蘭放棄對北愛領土的主權要求。12月北愛自治政府正式運作,行使除國防、外交和稅收等屬於中央權力之外的立法和行政權。南北愛部長理事會、英愛政府間會議、英愛理事會等機制也正式啟動。這是近25年來北愛新教派與天主教派首次共享北愛管理權,也是自1972年英政府對北愛實行直接統治以來,北愛首次擁有自治政府。後因北愛各派在繳械等問題上爭執不下,北愛和平進程屢遭挫折。 2001年7月1日,北愛政府首席部長特林布爾因抗議愛爾蘭共和軍未按協議期限(2001年6月30日)繳械而宣佈辭職,和平進程再陷危機。9月英政府被迫中止北愛政府運作。10月底,愛爾蘭共和軍宣佈開始解除武裝,為北愛和平僵局帶來轉機。11月6日,特林布爾重新當選首席部長,北愛地方政府再次恢復運作。2002年4月8日,愛爾蘭共和軍再次宣佈單方面封存部分武器,再次推動北愛和平進程前進。2002年10月,因愛爾蘭共和軍在北愛地方政府中進行間諜活動,英政府再次中止北愛政府運作。 2002年10月和2003年3月,英首相布萊爾與愛爾蘭總理埃亨兩次就北愛問題舉行會談,商討解決辦法。
【憲 法】 英國憲法與絕大多數國家憲法不同,不是一個獨立的文件,它由成文法、習慣法、慣例組成。主要有大憲章(1215年)、人身保護法(1679年)、權利法案(1689年)、議會法(1911、1949年)以及歷次修改的選舉法、市自治法、郡議會法等。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蘇格蘭有自己獨立的法律體系。
【議 會】 最高司法和立法機構,由國王、上院和下院組成。上院(貴族院)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過,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襲貴族失去上院議員資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議員將由專門的皇家委員會推薦。2003年2 月英政府提出七項上院改革案,但均遭議會否決,改革上院的計劃暫時擱淺。截止到2003年2月,上院共有議員690名。議長歐文勳爵(Lord Irvine of Lairg)。下院議員由普選産生,採取最多票當選的小選區選舉制度。下院議員任期5年,但政府可決定提前大選。本屆下院于2001年6月選出,目前在659個議席中,工黨佔410席、保守黨163席、自民黨53席、其他小黨和無黨派人士29席,下院議長邁克爾 馬丁(Michael J. Martin)和三位副議長(通常不投票)佔4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