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度 概 況
央視國際 (2003年06月19日 14:37)
【國 名】 印度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India)。
【面 積】 297.47萬平方公里(不包括中印邊境印佔區,錫金和克什米爾印度實際控制區)。印度政府稱其領土為328.78萬平方公里。印度面積居世界第七位。
【人 口】 10.2億(2001年)。有10個大民族和許多小民族,印度斯坦族佔46.3%,泰盧固族8.6%,孟加拉族7.7%,馬拉地族7.6%,泰米爾族7.4%,古吉拉特族4.6%,坎拿達族3.9%,馬拉雅拉姆族3.9%,奧裏雅族3.8%,旁遮普族2.3%。英語和印地語同為官方語言。約有83%的居民信奉印度教,其次為伊斯蘭教(11%)、基督教(2%)、錫克教(2%)、佛教(1%)和耆那教(1%)等。
【首 都】 新德里(New Delhi),連同老德里人口共1279萬(2001年)。
【國家元首】 總統阿卜杜爾 卡拉姆(Dr. A.P.J. Abdul Kalam),2002年7月25日就任。
【簡 況】 位於南亞次大陸。與巴基斯坦、中國、尼泊爾、錫金、不丹、緬甸和孟加拉國為鄰,瀕臨孟加拉灣和阿拉伯海。海岸線長5560公里。屬熱帶季風氣候,氣溫因海拔高度不同而異,喜馬拉雅山區年均氣溫12℃~14℃,東部地區26℃~29℃。
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公元前2000年前後創造了印度河文明。約在公元前14世紀,原居住在中亞的雅利安人中的一支進入南亞次大陸,並征服了當地土著。約公元前1000年,開始形成以人種和社會分工不同為基礎的種姓制度。公元前4世紀崛起的孔雀王朝開始統一印度次大陸,前3世紀阿育王統治時期疆域廣闊,政權強大,佛教興盛並開始向外傳播。中世紀小國林立,印度教興起。自11世紀起,來自西北方向的穆斯林民族不斷入侵並長期統治印度。1526年建立莫臥兒帝國,成為當時世界強國之一。1600年英國侵入,建立東印度公司。1757年開始淪為英殖民地,1849年全境被英佔領。1857年爆發反英大起義,次年英國政府直接統治印度。1947年6月,英將印度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自治領。同年8月15日,印巴分治,印度獨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成立,為英聯邦成員國。
【政 治】 印度獨立後長期由國大黨統治,反對黨曾在1977年~1979年和1989年~1991年兩次短暫執政。1996年以來印度政局不穩,到1999年先後舉行3次大選,産生了5屆政府。本屆政府于1999年10月第十三屆人民院選舉産生,以印度人民黨為首的24黨"全國民主聯盟"獲勝,瓦傑帕伊為總理。
全國民主聯盟政府較前幾屆政府穩定。政治上謀求國內政局和社會穩定,經濟上實行"第二階段經濟改革",外交上加速推進全方位大國外交戰略。
【憲 法】 憲法于1950年1月26日生效。規定印度為聯邦制國家,是主權的、社會主義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國。採取英國式的議會民主制。公民不分種族、性別、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點,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的統帥,由聯邦議會及邦議會組成“選舉團”選出,每屆任期五年。總統依照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的建議行使職權。
【議 會】 由聯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組成。聯邦院共244席,議員由各邦及中央直轄區立法院議員選舉産生,任期六年,每兩年改選1/3。聯邦院每年召開四次會議。憲法規定副總統為法定的聯邦院議長。現任聯邦院議長克裏尚 坎特(Krishan Kant),1997年8月21日就任。人民院為國家主要立法機構,其主要職能為:制定法律和修改憲法;控制和調整聯邦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對聯邦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並有權彈劾總統。人民院共543席,由選民直接選舉産生,每五年舉行一次大選。第13屆人民院于1999年10月産生,其中印度人民黨及其盟黨301席,印度人民黨得182席,仍為第一大黨;國大黨(英)及其盟黨136席,國大黨獲112席;左翼政黨43席,其餘政黨63席。人民院議長巴拉約吉(Ganti Mohana Chandra Balayogi),1999年10月就任。
【政 府】 本屆政府于1999年10月13日組成,是以印度人民黨為首的24黨全國民主聯盟政府。現主要內閣成員有:總理阿 比 瓦傑帕伊(Atal Bihari Vajpayee)、副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德瓦尼(L.K.Advani)、外交部長亞施旺特 辛哈(Yashwant Sinha)、財政部長賈斯萬特 辛格(Jaswant Singh)、國防部長喬治 費爾南德斯(George Fernandes)。
【司法機構】 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權力機關,有權解釋憲法、審理中央政府與各邦之間的爭議問題等。各邦設有高等法院,縣設有縣法院。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委任。現任第30屆首席法官薩姆 佩羅吉 巴如查(Sam Piroj Bharucha),于2001年11月就任。總檢察長由總統任命,其主要職責是就執法事項向政府提供諮詢和建議,完成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檢察權,對憲法和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等。現任總檢察長M 班納吉(M.Bannerjee)。
【政 黨】 (1)印度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1980年4月成立,其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印度人民同盟。自稱有350萬黨員。代表北部印度教教徒勢力和城鎮中小商人利益,具有強烈民族主義和教派主義色彩。1996年5月大選至今一直保持議會第一大黨地位。現任黨主席為加納 克裏希納穆爾蒂(Jana Krishnamurthy)。
(2)印度國民大會黨(英迪拉 甘地派)(The Indian National Congress〔Indira Gandhi〕):簡稱國大黨(英)。據稱有初級黨員3000萬,積極黨員150萬。1885年12月成立,領導了反對英國殖民統治和爭取印度獨立的鬥爭。印獨立後長期執政,1969年和1978年兩次分裂。1978年英 甘地組建新黨,改用現名。該黨現為在野黨,現任主席索尼亞 甘地(Sonia Gandhi)。
(3)印度共産黨(馬克思主義)(Communist Party of India〔Marxist〕):簡稱印共(馬)。1964年以孫達拉雅和南布迪裏巴德為代表的一派從印度共産黨分出後組成。近年來發展較快,黨員增至70萬,是印度最大的左翼政黨。在西孟加拉邦長期執政。現任總書記哈 辛 蘇吉特(H.S.Surjeet)。
(4)印度共産黨(Communist Party of India):成立於1920年。有黨員54萬。1964年分裂,以黨主席什 阿 丹吉為首的一派仍沿用印共名稱。1981年4月,丹吉因支持英 甘地與黨內發生分歧而被開除出黨,該黨再次分裂。現任總書記A B 巴爾丹(A B Bardan)。
(5)泰盧固之鄉黨(Telugu Desan Party),安得拉邦地方政黨。近年來是印度政壇的一支重要力量,1999年大選成為全國最大的地方政黨。在安得拉邦執政,黨主席、邦首席部長錢 奈杜(Narra Chandrababu Naidu)以重視信息技術著稱。
【經 濟】 獨立後經濟有較大發展。農業由嚴重缺糧達到基本自給。工業已形成較為完整的體系,自給能力較強。近年來印度信息技術産業發展迅速,2001年軟體出口63億美元。印度政府計劃到2008年軟體出口達500億美元。印度政府于1991年7月開始進行全面經濟改革,1990至1999年經濟年均增長率為6.0%。"九 五計劃"(1997至2002年)經濟年均增長率為5.4%。
2000/2001年度,印政府繼續推行第二階段經濟改革,主要目標是發展基礎設施,向外資開放銀行業、保險業、電力工業等行業,並繼續出售國有企業的資産。儘管取得一些進展,但政府內外阻力很大,改革成效與計劃目標相距甚遠。由於受世界經濟不景氣和國際油價上漲等因素影響,印工業部門的生産和投資雙雙下降,農作物因暴雨受災,農業生産呈負增長,印經濟增長率連續兩年下降。
國內生産總值(2000/2001年度):189584億盧比
國內生産總值增長率(2000/2001年度):4%
貨幣名稱:印度盧比(Rupee)
匯率(2001年4月):1美元=45.68盧比
年均通貨膨脹率(2000/2001年度):7.1%
(資料來源:印度政府2001/2002年度經濟概覽)
【資 源】 資源豐富,鋁土儲量和煤産量均佔世界第五位,雲母出口量佔世界出口量的60%。截至1996年底,印度主要資源可採儲量估計為:煤463.89億噸(不含焦煤),鐵礦石97.54億噸,鋁土22.53億噸,鉻鐵礦1.24億噸,錳礦石6550萬噸,鋅589萬噸,銅352萬噸,鉛136萬噸,石灰石684.77億噸,磷酸鹽8100萬噸,黃金86噸,石油8.96億噸,天然氣6970億立方米。此外,還有雲母、石膏、鑽石及鈦、釷、鈾等礦藏。森林覆蓋率為21.9%。
【工 業】 2000/2001年度,工礦業比上年度增長5.0%。紡織、食品、精密儀器、汽車、軟體製造、航空和空間等新興工業發展迅速。
【人民生活】 2000年印度人均國民收入為459美元。據統計,1998/1999年度,印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人口為3億,佔印總人口的26%,其中農村貧困人口2.44億。印度歷屆政府將消除貧困作為經濟發展的首要任務之一,貧困人數佔總人口的比例有所下降。2000/01年度,印消費價格指數上升5.2%。到1996年,全國共有醫院15100家,登記行醫人員48.4萬人(97年),登記護士56.6萬人,登記的牙醫為2.4萬人。2000/01年,人均食油8.0公斤/年,食糖15.8公斤/年,棉布14.2米/年,人造纖維織品16.5米/年,茶638克/年;1999年,人口預期壽命為63歲,人口出生率為26.1‰。
【軍 事】 印軍前身為英國殖民主義者的雇傭軍。1947年印巴分治後始建分立的三軍。1978年創建獨立的海岸警衛隊。總統是名義上的武裝力量統帥,內閣為最高軍事決策機構。國防部負責部隊的指揮、管理和協調。各軍種司令部負責擬定、實施作戰計劃,指揮作戰行動。現陸軍參謀長上將S. 潘德馬那巴汗(S. Padmanabhan),空軍參謀長上將A.Y.提普尼斯(A. Y. Tipnis)。實行募兵制。陸、海、空三軍總兵力為127萬,居世界第四位。其中陸軍103.5萬,分東、南、西、北和中央五大軍區,擁有中程導彈,已具備核能力。海軍7萬,分為西、東二支艦隊和南部科欽訓練基地;孟買和維沙卡帕特南為最大的海軍基地,分別是西、東艦隊司令部所在地。空軍17萬,分成西、西南、東、南和中央五個軍區,擁有米格29、幻影2000等先進作戰飛機。海岸警衛隊分西岸、東岸、安達曼和尼科巴三個大隊,指揮部分設于孟買、馬德拉斯和布萊爾港。另有5萬多地方武裝、40多萬武裝警察和20多萬預備役軍人。
2001/2002年度國防預算開支為6200億盧比(約合132億美元),比上年增長13.8%。
【對外關係】 印為不結盟運動創始國之一,歷屆政府均強調不結盟是其外交政策的基礎,努力與所有國家發展關係,力爭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發揮重要作用。冷戰結束後,印政府調整了過去長期奉行的傾向蘇聯的大國平衡政策,推行全方位務實外交,創造有利於自身發展的持久和平穩定的地區環境。
近年來,隨著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印加快推進大國外交戰略。強調外交為經貿服務,在保持與俄羅斯及其他獨聯體國家關係的同時,大力發展與美、日、歐等發達國家的關係,尤其是經貿科技合作,吸收資金和技術。與東盟及亞太地區國家的關係發展迅速,1996年正式成為東盟全面對話國並參加東盟地區論壇;積極要求加入亞太經合組織工作組和亞歐會議;1997年參加"孟印緬斯泰經濟合作組織";2000年11月與泰、緬、越、老、柬共同成立"湄公河-恒河合作計劃"。1997年倡導建立了環印度洋區域合作聯盟。重視能源安全,逐步拓展同海灣、中亞等能源供應國的交往與合作。
印主張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聯合國宗旨和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公正合理、考慮到所有國家利益並能為所有人接受的國際政治新秩序,要求進一步加強南南合作和南北對話,呼籲各國共同創造一個有利於第三世界發展的公正合理的新經濟秩序。建議立即擴大安理會,以增加其代表性,實現決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
1992年聯大期間正式向大會提出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要求,強烈反對美等西方國家提議讓德國和日本自動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要求經過地區協商一致程序討論發展中國家成為常任理事國的問題,要求聯合國先就進入安理會的資格達成一致,然後決定擴大安理會的方案,積極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
1998年5月,以印度人民黨為首的聯合政府進行核試驗,堅持建立"最低有效核威懾"。 1999年8月17日,印國家安全顧問委員會提出"核構想草案",強調印將奉行擁有可信的最低限度的核威懾力的理論,稱印擁有核武器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阻止任何國家或實體對印及其部隊使用和威脅使用核武器,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以及不對無核國家動用核武器。
在人權問題上,主張推進人權應考慮各國的具體情況,認為最根本的人權是生存的權利;對發展中國家來説,發展問題優於民主和人權,反對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反對利用人權干涉他國內政,從而損害別國的主權和統一。
重視全球環境保護問題,認為環境問題正成為國際上最令人關注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應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要求相聯絡,環保的主要責任應由發達國家承擔,建議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聯合從事研究和開發來解決環境問題。
關注阿富汗局勢,支持維護阿的獨立、主權與領土完整,反對外國干涉阿內政。支持阿拉伯人民的正義鬥爭,認為中東問題的關鍵是巴勒斯坦問題,近年來,與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等阿拉伯國家的關係都有發展。到1999年7月,同163個國家有外交關係。
2001年印外交活躍,加速推進全方位大國外交戰略。大國關繫上,印與俄、美、英等國先後實現高層互訪。此外,今年到印訪問的還有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德國總理施羅德、日本前首相森喜朗、法國外長維德里納、蒙古總統巴嘎班迪、希臘總理西米迪斯等訪印。在東盟方向,印大力推行"東向政策",年內,瓦傑帕伊總理先後訪問了越南、印尼、馬來西亞。
印巴長期不和,兩國因克什米爾爭端三度兵戎相見,關係不時出現緊張。去年"9 11"事件後,兩國關係圍繞印要求巴停止跨界恐怖活動持續緊張。(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責編:陶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