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議國事 轉變職能]吳瑞林:建立新型的政企關係
央視國際 (2003年02月21日 11:05)
新華社南京2月21日電:“我國計劃經濟時期的政府與企業,就像是父子關係,而且是封建式的父子關係。父親一不高興,甩手就可以給兒子一記耳光,同時還大喝一聲:‘不準哭!’這種關係已經嚴重不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急需建立一種新型的政企關係取而代之。”
初春的陽光溫暖和煦。正在南京參加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的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副省長吳瑞林,在會議間隙,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吳瑞林説:“在長期計劃經濟模式下,我國各級政府習慣於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即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經深入人心的今天,這類事例仍然屢見不鮮。為了新上一個項目,許多企業負責人常要跑得人困馬乏。證券是市場經濟最典型的工具之一,但被引入我國後,企業要想股票上市,必須‘過五關斬六將’,闖過道道門檻,方有一線希望。所有這一切,都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障礙,都不符合‘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要求。因此,政府必須自覺主動地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重新構築政企關係。”
“全球範圍內典型的政企關係,除了我們中國傳統社會的‘父子式關係’外,基本上還有三大類。”吳瑞林娓娓道來:“一是美國式的警民關係,政府實行少量管理原則;二是日本式的朋友關係,政府是服務性政府;三是德國式的仲裁關係。我覺得,我國要在建立新型政企關係的過程中一步到位,實施少量管理原則,尚有一定難度。從現狀出發,可以努力將我國傳統的‘父子式’政企關係變為‘朋友關係’。從‘父子關係’到‘朋友情誼’,就要轉變政府職能,防止‘越位’、‘錯位’,努力做到‘到位’。該企業或仲介機構幹的事政府不要幹,政府該幹的事就一定要將它幹好。”
吳瑞林接著説:“這種政府職能的轉變,説到底也是依法行政的要求。黨的十六大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的‘治’,是水旁,就是柔情似水、為民服務。法治的根本內涵之一就是依法行政。‘法治’之‘治’,主要不是‘治民’、‘治下’,而是‘治官’、‘治權’。所謂‘治官’,就是行政行為的實施方與行政管理相對人之間是平等的。企業違了法,政府可以依法處罰;被處罰的企業可以申辯、申請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滿意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弱勢相對人還可以實施法律援助。至於‘治權’,最關鍵的還是‘削權’,減少權力,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這樣,政府就由直接管理變為間接管理,管理手段就由審批為主變成服務為主。江蘇省在全國率先將企業一般技術改造審批權由省經貿委手中放掉,受到全省上下一致好評。政府要在行政審批管理手段弱化的情況下,更好地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職能,引導宏觀經濟活動健康發展。這將是對政府管理能力的全新挑戰。”(記者李志勇 奚 彬)
責編:趙瑋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