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伊拉克武器核查問題
央視國際 (2003年02月11日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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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格達以西420公里處的一座磷酸鹽工廠 |
聯合國對伊武器核查工作始於1991年。海灣戰爭爆發後,聯合國安理會于1991年4月3日通過687號決議,成立聯合國銷毀伊拉克化學、生物和核武器特別委員會(特委會),負責監督該協議的執行。5天后,伊拉克正式接受安理會這一決議。
同年5月,特委會成立。其成員由包括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在內的21個國家的專家組成,其使命是核實伊拉克提交的武器研製資料;監督伊拉克銷毀化學、生物武器和射程超過150公里的彈道導彈;查明伊方過去制定的與這些項目有關的計劃;建立不間斷的監控和核查機制,以確保伊不再重新製造這些被禁止的武器和獲得使用這些武器的能力等。根據安理會687號決議,只有在特委會認定伊拉克已全面銷毀被禁止的武器後,聯合國才能考慮解除對伊的全面制裁。因此,特委會在對伊制裁問題上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1991年5月14日,特委會第一批核查小組抵達巴格達。核查一直持續到美英1998年12月對伊進行“沙漠之狐”軍事行動前夕。在7年多的時間裏,200多個武器核查小組對伊進行了400多次核查,檢查了2500多個地點。據專家估計,核查行動解除了伊拉克95%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但是,在對伊拉克武器核查過程中,伊拉克和核查機構,尤其是核查小組中的美國成員多次發生對峙,雙方在核查地點、核查小組人員組成等問題上磨擦不斷。最後導致伊拉克拒絕合作,核查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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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8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表決通過有關恢復對伊 武器核查的1441號決議。圖為英常駐聯合國代表格林斯托克 (左)和美常駐聯合國代表內格羅蓬特在聯合國安理會舉手表決 |
1999年12月,安理會通過1284號決議 ,決定成立聯合國監督、核查和視察委員會(U.N. Monitoring, Verification and Inspection Commission -- UNMOVIC,簡稱監核會),以代替特委會。監核會主要由武器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它享有特委會同等的權利,可以不受限制、無條件地檢查伊拉克所有場所、設施、設備、檔案和交通工具等。由於伊拉克拒絕恢復武器核查,監核會實際上未能開展工作。
2001年,發生在美國的恐怖襲擊事件引起世界各國對恐怖主義危害的關注,堅決打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成為全球共識。美國借機把伊拉克問題與反恐鬥爭聯絡在一起,引起了各國的普遍不安。
在美國發起的強大“倒薩”攻勢下,2002年9月16日,伊拉克被迫宣佈無條件接受聯合國武器核查。10月1日,聯合國監核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同伊拉克在維也納就聯合國核查人員重返巴格達的技術細節問題達成一致。在國際社會的積極斡旋下,聯合國安理會于2002年11月8日一致表決通過關於恢復對伊拉克武器核查的1441號決議。11月13日,伊拉克宣佈接受該決議。11月18日,由聯合國監核會主席布利克斯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率領的聯合國武器核查先遣組,乘專機由塞浦路斯飛抵巴格達。這是自1998年12月以來進入伊拉克的首批武器核查人員。(新華網資料)
責編:趙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