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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災情報告的水分亟須擰幹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15日 13:48)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針對一些地方故意誇大災情和經濟損失,試圖獲取更多救災資金的苗頭,民政部部長李學舉説:“要下決心解決一些地方災情報告中的失真問題,健全救災資金的申報、撥付、使用機制。”為此,李學舉表示,要採取措施,堅決擠乾災情報告中的水分。

  正如李學舉部長所説,“災情的真實性極其重要,各地上報的災情不確切甚至失真,就可能影響黨中央和國務院作出的救災決策。”令人遺憾的是,當前,一些地方為了獲得更多的救災款物和災後重建資金,故意誇大災情和經濟損失,造成災情報告中水分較多。

  據報道,去年淮河流域發生洪災後,黨中央、國務院對受災區實行救災補償。然而,在審計淮河流域安徽、河南、江蘇14個災區縣的救災資金時,發現一些地方虛報套取、甚至挪用私分的問題比較嚴重。有9個縣採取重報、多報移民遷建戶數等手法,套取災區群眾建房補助資金1.36億元,佔9縣遷建補償資金總額的19%。

  災情報告中出現大量水分,説明我國當前災情的評估和核查體系還不夠完善。

  目前我國進行洪澇、乾旱、地震等災害調查,都是由國家防辦負責組織,由各省、市、縣防辦具體承擔,調查的基本組織單位是縣級防辦。顯然,縣防辦作為地方單位,由當地財政供養,而救災款物屬於“外部補給”,不在地方財政支出範圍之內。出於維護地方利益考慮,這些縣防辦提供的災情報告就可能存在虛報、多報情況。

  此外,發生災情後,一般都是由各鄉鎮向縣防辦上報受災損失,縣防辦負責進行災情核查。但是,由於災情損失可能涉及多個職能部門,而這些部門的利益訴求不同,縣防辦協調可能會存在困難。這一切,都可能造成災情報告存在嚴重的水分。

  筆者注意到,在一些西方國家,已經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災難保險制度,災後災情調查一般與保險賠付相結合。事實説明,受災保險能夠為災後重建家園、恢復生産提供資金渠道。更重要的是,保險機構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通過採取精細調查的方式,使災情調查結果比較真實可靠。

  儘管我國目前尚未建立全國性的災害保險制度,但是,當前有必要成立一個專門機構,負責研究並制定我國災害保險方面可操作性的法規,如災害保險的具體對象和標準、實施的範圍和辦法等。這樣,一旦發生災情,專門的調查隊伍就可以通過規範的災情損失調查,加大災害的損失評估力度,使災情報告真實可信。(單士兵)

責編:李莽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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