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審計風暴之後期待問責風暴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5日 10:21)
觸目驚心——人們這樣評價國家審計署剛剛提交給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計“清單”。這不是危言聳聽,看看那些天文數字般的資金都“流”到了不該去的地方,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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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觸目驚心”來表述,大約有以下原因:一是“問題資金”數額巨大,動輒百萬、千萬甚至數以億計;二是性質嚴重,有的竟然把救助災民身家性命的撥款挪用去建設樓堂館所;三是行政級別高,不少部委牽涉其中;四是“集中展示”,有的問題已經跨度10年而不被外人所知,這次審計署“積零為整”,陡顯問題之嚴重。
公佈這些問題是需要勇氣的:審計署不留情面找到問題是其一,通過媒體公布於天下是其二。誠實永遠是政府的上策。所有問題並不因大白于天下而出現,恰恰是過去一度的不透明、缺乏監督而産生。直面問題,是解決問題之前提。
“審計風暴”氣勢已經不凡,“觸目驚心”之後,人們自然期待另一個“問責風暴”的來臨。
近幾年,每年國家審計署都要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計報告,但是,人們發現,問題似乎沒有解決,而且從問題資金的數額、使用資金的性質等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何以如此?官員問責制的缺失是一個重要方面。
當每年的審計報告公佈之後,人們沒有等來所期望的對涉嫌問題官員的處理的通報,反而有信息披露一些官員或者毫發無損,或者易地為官以避開輿論壓力,似乎可以這樣説,正是過去對審計出來的有些問題沒有很好地追究責任,使得後來者有恃無恐。
還有一種可能是,有關部門已經對涉案官員進行了處理,但是,沒有像審計報告那樣及時將處理結果公布於天下,人們容易懷疑,“那些官員受到處理了嗎?”花費納稅人的稅金對相關資金運用情況進行審計,正是為了要解決發現的問題。當然,從大量的問題中找到共性的原因,從而建立起一種防範的制度,也是審計的目的之一。
但是,這一切都建立在對個案處理的基礎之上。對大眾而言,很多時候對個案處理的關注甚至大於對制度的建設,人們正是從對每一個“問題官員”的問責中看到正義的力量,重樹被“問題官員”
所傷害的國家威信。
當下,官員問責制度正在確立,而且已經從開始的只對安全事故問責逐漸擴大到其他領域,這是國家治理的必然。倘若説官員們對偶然性的安全事故承擔責任還有理由叫屈的話,那麼,相關官員違法違規使用資金不是偶然的,而是有意為之,主要負責人難辭其咎———數億元資金的動用,主要負責人不可能不知道。至於截留挪用救災款,勢必使災民雪上加霜,甚至陷於生活無著之境,這樣的行為,其性質更惡劣,更加不可原宥。
李金華去年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審計報告的公開主要是兩個目的。一是促進政府部門行政行為的公開透明,就是“陽光政策”,讓社會來進行監督行政行為。作為國家財産的“看門人”,審計署表現了刮骨療毒的決心和“不怕得罪人”的精神,這些值得負有問責官員之職責的有關部門學習。同時,人們也希望對問題官員的處理不要“內部化”。公眾的監督是官員問責的一個重要方面,公眾有權知道是誰該對這些問題負責,最後負了什麼責。
完整意義上的問責,本來就包括處理結果的透明。
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