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淮河治污:運動式治理的敗筆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03日 13:42)
雖然國家早在1994年5月24日就正式宣佈治理淮河污染,但2004年5月,南京大學學生記者團從源頭開始分段採訪的結果表明,10年來治污的成效低微,有的地方污染依然嚴重,甚至比以前更甚。曾經給中原人民帶來福祉的淮河,至今卻讓生活在兩岸的百姓備受苦難。10年治淮,為何成效不彰?(《南方週末》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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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水利委員會水文局總工程師譚炳卿,對運動式“治整”的效果表示了懷疑。譚認為,所謂“零點行動”以後,“淮河污染反彈”的説法並不準確———淮河實際上從未達到過“2000年底變清”的水質標準。“當時,工廠全部停工,不準排污,用自來水沖洗河道———為了在零點達標,地方上什麼辦法都用上了。”可是由於並沒有從根本上堵住污染源,沒有實行治污責任的經濟補償制度,沒有建立起排污的責任追究機制,甚至也沒有建立起日常的起碼的水質檢查、污染檢查以及污染即時查究制度,光靠運動式的治理,靠行政命令式的單方推動,要根治淮河污染之痼弊,顯然勉為其難。靠高壓態勢下的暫時的關閉停工,甚至靠不惜血本的用自來水沖洗河道,一旦“零點行動”過後,污染必然故態復萌,甚至變本加厲。
不是嗎?一些地方賴以發展的企業多是污染嚴重的重工業,而且越是經濟落後的地區,對於污染企業的依賴性越大,要他們關閉這些污染企業,無疑等於斷了一方土地的財政來源,奪了百姓的飯碗。在眼前的生存危機和未來的長遠利益面前,地方政府往往會選擇前者而不是後者。所謂壯士斷腕的勇氣,説説可以,真正要踐行,恐怕難得很———因為政府也有自己的利益取向,也有政績的考量。相反,對於運動式的治污,他們常常輕車熟路,得心應手,不僅善於以大呼隆的造勢迎合上級,而且長于靠人海戰術式的花架子應付檢查和驗收。所謂全部停工,用自來水沖洗河道,也只有這樣的地方政府能想得出、做得到。
同理,作為企業,當治污的成本直接影響到經濟效益之時,同樣會喜歡運動式的治整。因為事實告訴人們,運動式治理的風頭一過,該怎麼著還怎麼著。於是有排污設施的也不加以利用,沒有的更是通過明排暗排將污染一排了之。何況,“企業違法的成本比它依法辦事的成本要低多了。它寧可違法,寧願交排污費。罰得它要關門了,它對你環保局的管理才比較重視。可事實上,在我們這種比較落後的地區,不可能讓企業都關門”———蚌埠市環保局的一位科長如是説。結果我們看到的只能是,一些污染企業的廠長面對記者追問,竟然睜著眼睛説瞎話,大有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
當然,運動式的治理,也讓職能部門有歇口氣的想法。長達數年的檢查應付,早就讓有關職能部門身心俱疲。無論採取何種手段,只要能對上交差就行。一旦“達標”,就可以鬆口氣。於是我們看到,官僚主義、扯皮推委之風又重新肆虐。淮委稱自己只是一個行政管理部門,在事故處理上並沒有太多的執行權。污染下泄事故一旦發生,上遊、中游和下游之間就開始了由誰承擔責任的爭論。安徽向河南討損失,江蘇又向安徽要説法。而在推委扯皮中,使真正的肇事者逃離了懲罰,使補救措施失去了最佳時機,更使受害者的賠償遙遙無期,陷入絕望之中。所以,山東省臨沂市環保局對污染事故敢説他們不管這一塊,也不了解情況;淮委辦公室的主任敢説,“我們也沒有聽説過”,應該去問山東方面。運動式治理中的高效運轉、協手聯動,由於並沒有形成日常的制度規範,在運動過後就變成了推三阻四,低效低能。
淮河污染10年治理成效甚微,個中教訓良多,而運動式整治無疑是其中之一要端。對此,國家決策機關和職能部門不可不察。 (劉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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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