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警惕交通事故私了的脆弱性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0日 12:17)
京華時報消息:自北京市公安局發佈關於“29種交通事故可自行快速解決”的通告以來,西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數起因私了不成而訴上法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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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輕微、簡單的交通事故,以私了的方式得以解決,無疑是一種提高執法效率的好舉措。但是,由於交通事故本身主客觀原因的複雜多變,交通事故私了的處理協議也具有必然的脆弱性。
協議的脆弱性來自兩個方面。首先,協議雖然是雙方協商的結果,但是又必須涉及第三方——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對車輛損毀的估價,很難得到事故雙方的共同認同;其次,私了協議沒有強制性,對單方面變卦或耍賴不賠者,另一方沒有更多好辦法。
因此,筆者建議對該辦法進行有針對性的修補與完善。這裡主要有兩個問題亟須解決:一是保險公司對車輛損毀的估價是否客觀,如不能保證客觀,是否可指定更為權威的部門來估價;二是現行的私了協議是否真的不具備法律效力,如果不具備,是內容上的問題還是程序上的問題,如何保障其完全具備法律規定的效力?希望這些問題能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使自行解決交通事故的舉措走得更好。(馬龍生)
責編: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