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網吧能否向未成年人關緊大門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19日 11:34)
工人日報消息:國務院剛剛公佈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明確規定:自11月15日起,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因為前一段時間不少地方的網吧屢屢“出事”,全國上下一片呼聲要求加強對網吧的管理,甚至有人提出了“廢除網吧”的“建議”。國家出臺的這個《條例》,既保證了網吧的合法存在,又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作出了特殊的規定,應該説是非常及時和符合實際的。
但是,人們必須明白一個原則,就是國家規定的是未成年人禁止進入網吧,而並不是禁止未成年人“接觸網絡”,不能因為不讓未成年人到網吧去,就一刀切地“網絡,讓孩子們離開”。
我們承認,網絡上有許多有害的東西,但它所代表的世界科技潮流、它所擁有的無可比擬的信息量、它給世界帶來的巨大變化都是有目共睹的。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這樣的世界潮流不能與他們擦肩而過,許多年前提出的“計算機要從娃娃抓起”就是這個意思。我們不能因為網吧出了問題就因噎廢食。正如游泳池的水臟了,但游泳本身無害,大不了換個游泳池,或者換掉臟水,不能因此而讓人們都成“旱鴨子”。
網吧有問題,但網絡無錯。我們向未成年人關閉的是網吧的大門,而絕對不是整個網絡。現在迫在眉睫的任務一是嚴格管理網吧,堅決做到不讓未成年人進入;同時更要積極正確地引導未成年人科學利用網絡,吸取網絡中的精華部分。
看來,圍繞“網吧”的話題還得繼續下去。
“問題網吧”必須禁絕
文化部近日發佈通告指出,經過今年5月10日至10月1日在全國範圍開展“網吧”等互聯網營業場所的專項治理,原有近20萬家營業性“網吧”中,得到重新審核批准的為11萬家,關閉各種問題“網吧”8萬多家。
國家之所以下狠手整頓網吧,很重要的一個考慮就是網吧對青少年已經造成了嚴重危害。
青少年自身控制能力弱,好奇心強,難以抵制有害信息的侵蝕。文化部新聞發言人李景和認為,當前“網吧”等營業場所惡性競爭,違規經營,造成一些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沉迷其中,誘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因此,《條例》對未成年人禁入“網吧”等互聯網服務營業場所做出嚴格規定:不許接納未成年人、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要懸挂未成年人禁入標誌,“並且規定了相應罰則”。
據悉,文化部正草擬有關運用高科技手段統一管理“網吧”的建設規劃、功能需求和技術標準,不久即將發佈。原定10月1日結束的在全國開展的“網吧”等互聯網服務場所專項治理行動,延至今年年底。
執行政策不容樂觀
雖然國家曾規定網吧向未成年人開放的時間限于國家法定節假日每日8時至21時,而且不得在本辦法限定的時間外向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開放,不得允許無監護人陪伴的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進入其營業場所,但有些網吧老闆在高額利潤的驅動下,根本不顧出入網吧人員的年齡和他們上網的時間,只要給錢就提供服務。
長沙市網吧專項治理辦公室負責人、長沙市文化局稽查大隊大隊長張艷華認為,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對上網者的有效身份證進行核對,將有效遏制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上網的老大難問題。不過要完全杜絕16至18歲的青少年進入網吧還有一點困難,因為單從外貌難以將這個年齡段的青少年和成年人區分開來。雖然今後規定網吧對上網者的有效身份證進行核對,但執法人員人數有限,難以對所有網吧的上網者一個一個核對身份,加上一些未成年人用假身份證或別人的身份證上網,所以16至18歲未成年人上網是今後網吧管理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問題。
針對青少年年齡難以識別的問題,長春市想出了對策,從10月20日起,長春市內的各個網吧將逐步實現上網實名制,屆時,網民將持自己的電子身份證——長春市網吧上網卡在網吧上網。
據長春市公安局計算機安全監察處及信息通訊處介紹,網民辦理上網卡的前提是要有自己的身份證,未成年人沒有身份證,也就不能辦理上網卡,這樣避免了未成年人上網。
“電子身份證”上網卡可充值,此後不論在哪家網吧上網,只需刷卡便成。不刷卡,就不能打開電腦網絡,這樣,每一次上網,都會有電子身份信息登記在案,如出現可疑線索,公安部門就可“循卡找人”,順藤摸瓜。網吧持卡上網率若不符合公安部門的規定,警方將責令網吧停業整頓。
但是,有關專家指出,控制黑網吧的最大難度還是在於各職能部門的監管。“由於開設網吧存在著很大的利益空間,這就為尋租行為提供了餘地,許多黑網吧都是由於商戶與職能部門勾結而形成的。”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李四海認為,“斬斷尋租的黑手是治理網吧的核心問題。”
政府此次出臺的新條例的也切中時弊地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並對執法人員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罰有了更明確的規定。新條例第25條規定: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違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依法查處,觸犯刑律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開除的行政處分。
“將這些政策長期有效地堅持下去,顯然並非易事。”李四海説。
替代措施能否出臺
我們應該看到:雖然網絡上有許多有害的東西,但它帶給我們數以億計的信息量,縮短了我們與世界的距離,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在現代信息社會,我們不能因為網吧出了問題就因噎廢食,禁止孩子們接觸網絡,讓他們與現代文明隔絕。
既然網吧禁止未成年人進入,學生到哪去與互聯網“親密接觸”?
目前,比較可行的措施是去學校計算機房。文化部和教育部的有關負責人指出,政府鼓勵中小學加緊建設和完善學校計算機設備和網絡,向學生們開放互聯網,以填補未成年人禁入網吧的真空。
在重慶市53中,該校的兩個網絡教室在每天中午、下午的課餘時間和節假日都向學生開放,學生可以在上面瀏覽網頁、檢索資料、聊天遊戲等,每個教室設有兩名專職機房工作人員,對他們上網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並幫助他們解決在使用計算機和網絡上面碰到的問題。
據了解,為了維護設備和網絡、支付上網費用和老師補貼等,學校計算機房會向上網的學生按小時收取費用,大多是在0.8元到1元之間,比外面的網吧便宜得多,但現在一些學生不願在裏面上網。像在53中,網絡教室裏有110多臺機子,但大部分時間只有六七十個學生來上網。
學生們説,學校計算機房沒有什麼好玩的遊戲,只有下下棋什麼的,老師教的東西都枯燥無味,難以激起興趣。而且,每次進去還要穿鞋套,不能帶東西進去吃,也不能大聲説話,還有老師在旁邊監視,渾身都不自在。
學生們上網回歸學校後,如何管理好學校計算機房,增強對學生的吸引力,並借機培養他們對網絡中有害信息的鑒別能力,進行健康上網的教育,將是擺在學校面前的又一道新課題。(周興旺)
責編:水晶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