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反腐也來“搞搞新意思”?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30日 08:55)
南方日報消息:“搞搞新意思”,是近年市井裏常聞的一句流行語,多見於各種輕鬆的場合,“搞”出來的“新意思”,往往不無自娛娛人的成分。想那反腐敗乃何等嚴肅之事,用陳雲的話説,直接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問題”。茲事體大,豈有拿它胡亂湊趣之理?
反腐雖非湊趣之事,世上偏有湊趣之人。於是乎,事關重大的反腐敗被拿來“搞搞新意思”,也就不足為奇了。
最新看到的“新意思”,是9月16日中新網引述長沙媒體的一則報道:“腐敗行為除受黨紀政紀處罰外,還將受到經濟處罰,處罰幅度與違紀的嚴重程度成正比,這是瀏陽市推行廉政保證金制度遏止腐敗現象的新舉措。”原來,該市從今年起,為國家工作人員設立廉政保證金賬戶,個人和集體均需按月交費,個人交納當月基本工資的5%,集體則由單位按個人的兩倍交納。誰搞腐敗,誰的保證金就收繳國庫;而能清清白白幹到退休者,保證金一次性返還。
瀏陽市作出這樣的“制度安排”,想必費了不少心思。權力的誘惑,往往就是腐敗的誘惑,在“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世風之下,如何約束國家工作人員用好手中的權,委實令各級紀檢監察機構頗傷腦筋。反觀這新設立的廉政保證金,確實也搞出了一點“新意思”————拿自個的錢作抵押,以防他人金錢的誘惑,聽起來,真有點“以夷制夷”的味道。不過恕我直言,這種交納押金式的做法,實在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以目前內地公務員的收入水平而言,每月交納工資的5%作“廉政保證金”,天長日久,數目不算小,而交納這筆錢的人,大致為以下三種人:第一種是潔身自愛的人,對於他,作這種“保證”本來純屬多餘,卻須月復一月地“畫押作保”,顯然不公;第二種是所謂“有賊心,無賊膽”的人,5%的工資挂賬,退休之時一次返還,對他或許管點用:貪小便宜不值。至於第三種人,便是“賊心賊膽”俱全的腐敗分子了。這種人才是反腐的重中之重,但多少大案要案已經證明:存心搞腐敗的人,把身家性命都抵押給了貪慾,靠“廉政保證金”區區之數,想他懸崖勒馬,勒得住嗎?
反腐敗被一些人拿來“搞搞新意思”,已經不止一次,這種“新意思”搞多了,難免搞成“滑稽劇”。不久前無疾而終的“廉政賬戶”,一開始也是在媒體上大嗡大哄,儼然反腐敗找到了新途徑,不少地方爭相“報捷”:廉政賬戶存入禮金若干,當地政壇漸顯風清弊絕。後來才發現,壓根兒不是那麼一回事,“廉政賬戶”的設立,正好中了人家貪官的“金蟬脫殼”計,既然存入小小禮金就可既往不咎,何不樂得借此掩蓋大大賄金。等眾人看清結果後,這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賬戶”不得不一撤了之。
反腐敗當然需要制度創新。但是,創新只能新在“機制”上,不能新在“意思”上。否則“自娛娛人”,徒讓腐敗分子笑掉大牙。 (舒黔)
責編:水晶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