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八條措施遏制醫生吃回扣收紅包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0日 15:26)
重慶電視臺消息:昨日,重慶市衛生局正式出臺醫務人員八不準規定,並成立了專門的糾風領導小組,重拳治理醫務人員吃回扣、拿開單費、收紅包的醫療行業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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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八不準規定是:
醫療機構和科室不準實行藥品、儀器檢查、化驗檢查及其他醫學檢查等開單提成辦法。
醫療機構的一切財務收支應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內部科室取消與醫務人員收入分配直接挂鉤的經濟承包辦法,不準設立小金庫。
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活動中不準接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紅包”、物品及宴請。醫務人員對患者饋贈錢物當時難以謝絕的,必須于3日內上交醫院指定部門,由指定部門及時退還患者。難以退還的,由醫院統一處理。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告、不上交的,視同收受“紅包”處理。
醫務人員不準接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産、銷售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當利益。
醫務人員不準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準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分解項目收費或提高標準加收費用。
醫療機構不準違反國家有關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政策規定,對中標藥品必須按合同採購,合理使用。
醫療機構不準使用假劣藥品,或生産、銷售、使用無生産批准文號的藥品。
對違反規定的醫療機構,給予暫停執業,直至吊銷執業資格處分;對違反規定的醫務人員,由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評職稱資格或緩聘、解職待聘,直至解聘。
市衛生局希望廣大市民發現有違規者進行舉報,舉報電話67706690。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