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雙薪交稅:上海今年仍執行"舊法"
央視國際 (2002年12月25日 14:01)
上海電視臺消息:年關將至,上海不少企業準備為員工發雙薪或年終獎了,據上海國瑞稅務師事務所專家透露,上海今年雙薪收入繳納個稅時仍然沿用“舊法”,國稅總局有關年底雙薪應單獨計稅的規定還未執行。
據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的文件已經下發到上海市稅務局和各區縣分局。按該《批復》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單位在實行“雙薪制”(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位為其僱員多發放一個月的工資)後,個人因此而取得的“雙薪”及年終獎金、分紅等,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對上述收入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納稅。
不過,據國瑞稅務師事務所的一位專家透露,目前上海市各區縣稅務局還沒有開始執行國稅總局的這一批復。上海今年雙薪收入、年終獎金以及年終分紅等均按“舊法”收稅。目前上海的徵收辦法是將雙薪收入平攤到一年12個月中,然後以平均月薪金加上本月薪金和獎金的總額確定當月稅率。
■個案
如INTEL公司的小王12月份的工資是1100元,雙薪這部分是1200元,按目前的算法,他12月份的應納稅所得額=1200 12+1100-1000=200元(此處1000元為上海個稅免徵額)。依據我國個人所得稅的九級累進稅率,這200元的12月應納稅所得額應該按5%的稅率徵稅,所以他本月應繳納個稅=200 5%=10元。如果他本月還有3000元的年終獎,則他本月應納稅所得額=1200 12+1100+3000-1000=3200元。按稅率看,3200元應納稅所得額應按15%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小王12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500 5%+1500 10%+1200 15%=355元。
但是,據該專家估計,明年起,上海就將按國稅總局的新規定執行個稅政策,雙薪收入將不會被平攤到12個月中,則應繳納個稅將會比今年高。仍以小王為例,則他12月份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為1200+1100+3000-1000=4300。12月份應納個稅=500 5%+1500 10%+2300 15%=515元,比同樣收入下按“舊法”徵收的個稅高了160元。
責編:水晶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