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財經新聞 > 正文

菲總統簽署《特殊目的資産媒介法》

央視國際 (2003年01月10日 18:38)

  新華社馬尼拉1月10日電(記者孫笑天)菲律賓總統阿羅約10日簽署了《特殊目的資産媒介法》,為成立資産管理公司、清理銀行壞帳確立了法律依據。

  根據這一法律,海內外投資者可以在菲成立資産管理公司,有選擇地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産,並進行管理,待其運營狀況好轉後再次出售盈利。

  自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以來,菲律賓銀行業、尤其是中小規模的銀行機構的不良資産激增。據當地媒體報道,目前菲全國銀行壞帳總額在6000億比索以上(約53.5比索合1美元)。由於菲政府赤字連年居高不下,沒有財力組成國有資産管理公司,因而主張由民間出資建立資産管理公司,但又缺乏相關法律依據。

  菲律賓國會經過1年多的辯論和修改才通過《特殊目的資産媒介法》,該法被視為金融領域一大改革。法案簽署當天,菲股市價格普遍上揚,綜合指數收高2.22%。

責編:復蘇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
相關新聞

  • 菲律賓和美國將舉行軍事演習(2003/01/07/ 19:08)
  • 菲律賓總統阿羅約不求連任是真是假(圖)(2003/01/06/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