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全面取消農業稅,不等於農民從此不繳稅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06日 10:29 來源:新華社
專題:2006年全國兩會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06日 10:29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謝登科、齊中熙)為了讓農民休養生息,我國全面取消了農業稅,廢止了沿用幾十年的農業稅條例。這是否意味著我國9億農民從此就不再繳稅了呢?
財政部負責人解釋説,需要説明的是,取消農業稅,只是取消了專門對從事農業生産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主要是農民)徵收的稅種,不能把全面取消農業稅簡單理解為從此農民不繳稅了。根據憲法及有關稅收實體法的規定,農民作為公民在生産生活中與城鎮居民一樣具有依法納稅的義務。比如,農民從事生産經營、日常消費,都要按稅法規定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相關稅收。
為保證減徵、免徵農業稅後基層政權和農村義務教育正常運轉,中央和地方財政提供了堅實的財力保障。2000年至2005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1830億元。從2006年起中央財政每年還將安排782億元財政支出,地方財政也將安排250億元財政支出,用於支持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
責編: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