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14日 07:48 來源:
央行有關負責人近日透露,《存款保險條例》初稿已起草完畢,等央行與有關部門論證完,再經行政立法程序,即可提請國務院審定。這項爭論、醞釀了多年的制度安排,即將發出清脆的啼叫聲。
存款保險制度,簡而言之,就是商業銀行以一定的費率向存款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一旦商業銀行出現經營風險而無力償付公眾存款時,存款保險公司將代為償付全部或部分存款。
在老百姓的心目中,金融機構的信用就等同於政府信用,金融機構若還不了錢,政府將代為托底,充當最後的“埋單人”。此前,中信破産、海發行關閉,莫不如此。但是,我們現在面對的金融形勢已與以前大不一樣了:首先,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過渡期即將結束,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一些有問題的金融機構將不可避免地要退出市場,金融機構已不可能“零倒閉”;其次,金融機構産權日趨多元化,其中既有國有資本、民營資本,也有外國戰略投資者,這個時候政府財政資金再承擔“最後保護人”的角色已經不合適。
因此,存款保險制度的推行有如“箭在弦上”。“目前中國金融體系的風險初步得到處置和化解,金融機構總體運行平穩,外部環境良好。”央行這樣解釋。也就是説,中國終於等來了一個較好的時機。但這一箭究竟選擇在哪個時間射出,還要擇機而動。
存款保險制度之所以引人矚目,是因為它將政府的隱性擔保,回歸為市場的顯性擔保。當業內人士還在爭論存款保險公司應該起什麼名字、不同金融機構應該實行什麼費率、如何減少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時,老百姓更關心的是:存款保險制度的推行,對我有何影響?我該怎麼辦?
這些年來,存款被老百姓視為最安全的資金,事實也是如此。存款保險制度一旦實行後,政府將不再實行隱性擔保,取而代之的是存款人、金融機構和政府合理分擔風險。也就是説,存款保險制度對存款人的賠付將是“有限賠付”。央行人士表示,對於居民個人存款100%的賠付將會設定一個過渡期,這個過渡期可能是5年或者10年,但時間不會太長。過渡期後,對於存款人的存款將從全額擔保變為限額擔保。因此,老百姓今後在選擇金融機構時,將要更加關注其風險狀況了。
有關專家表示,金融改革倒逼了存款保險制度的提速。我們反過來可以這樣認為,老百姓選擇存款金融機構,將進一步倒逼金融改革。劉伯饒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