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消息:我國將調整和完善藥品定價體系,在藥品定價中鼓勵新藥研發和提高藥品質量;在目前國家制定部分藥品出廠價的基礎上,還將分別制定流通環節價格和最終銷售價格,以提高藥品價格的透明度,抑制藥品價格虛高;價格管理部門還將採取措施,加大對醫療器械價格的檢查和干預力度。這是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10月27日在天津舉行的第七屆中國藥師周上透露的。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在報告仲介紹,目前納入政府定價範圍的藥品共計2400余種,佔市場流通藥品數量的20%左右,佔市場銷售份額的60%左右。今年10月10日,國家剛剛執行的22種藥品降價方案,平均降價幅度達到了40%。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價格指數表明,藥品零售價格從2001年首次下降1.5%後,一直呈下降趨勢,2002年—2004年,同比分別降低3.5%、1.7%和3.6%。
這位負責人認為,儘管有關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目前群眾看病貴、藥品價格高的問題並沒有得到真正解決,具體表現為:一是政府定價的部分藥品價格還沒有降到位;二是實行市場調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價格秩序混亂;三是醫療服務領域亂收費問題屢禁不止;四是群眾負擔的醫藥費用不斷上漲。他提出,解決群眾看病貴、藥品價格高的問題,在藥品價格管理方面,要鼓勵常用廉價藥品生産經營,加強和改進對藥品的價格管理。今後應逐步將處方藥納入政府定價範圍,在鼓勵創新、抑制重復建設的同時,也要逐步縮小內外資企業同類藥品價格差距,繼續積極地、有計劃地大幅度降低藥品零售價格,對一些目前尚未納入政府管理、價格上漲過大的藥品,要實行價格臨時干預措施。
本次活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天津市政府、中國藥學會主辦。
責編: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