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估價出臺辦法 估價機構惡意壓價可罰3萬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7日 09:00 來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7日 09:00 來源:
京華時報消息:今後,房地産估價機構如以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將面臨最高3萬的罰款。建設部昨天發佈《房地産估價機構管理辦法》,該辦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房地産估價機構如有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超越資質等級承接房地産估價業務,為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可對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潘澄清)
責編: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