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5日 10:11 來源:
半月談消息: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是2000年起在我國藥品流通領域推出的一項重大改革,旨在規範藥品購銷中的不正之風、遏制藥價“虛高”、減輕群眾用藥負擔。然而,這一本意打造“陽光工程”的舉措實施幾年來,爭議頗多、問題頻發,在個別地方甚至演變成“腐敗工程”。記者最近採訪了一位多年從事藥品營銷的業內人士,他現任重慶某大型藥業公司銷售經理,為我們——
一個企業一年要“趕場”100多個招標會
從企業的角度來講,集中招標首先增大了藥企成本,令企業不堪重負。
目前全國各地的藥品招標,可以用五花八門來形容,一個省一個樣,有的是省級統一招標,有的是分散到各地市招標,有的按系統招,有的一年搞一次招標,有的一年多次。全國這麼多省市區,下面還有那麼多地市,一年下來,我們企業根本跑不過來,即使這樣每年也要參加100多次招標。
現行的招標手續繁瑣、工作量巨大,企業不得不成立專門機構、抽調專門人員應付。首先是要求投標企業提供大量文件和材料,包括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生産批件、GSP達標證書、GMP認證證書、産品説明書、藥檢報告等,為準備這些材料,公司每年都要用壞幾臺影印機和打印機。
在具體的藥品招標中,一個産品的招標費用各地不一樣,一般為二三百元,10個産品就是兩三千元。還要拉關係請吃飯,“聯絡”感情。這樣下來,搞一次招標,至少要花幾萬元。而且這種招標,在各地重復上演。
更讓企業頭痛的是,一些地方以招標名義,巧立名目亂收費。按有關規定,投標企業只需花一兩百元買份標書即可,但是各地各行一套。比如,投標企業預交數萬元的保證金,中標企業要交納風險金,還有名目繁多的各種雜費,如管理費、入圍費、專家評審費、藥品質量檢驗費、會務費、場租費等。毋庸置疑,以上費用最終都會通過“虛高”的藥價而轉嫁給患者。
由於大量管理機構的介入,導致“公關”環節陡增,招標辦、衛生部門、評標委員會成員等全被列入“公關”對象。每個“菩薩”都要“上香”,每個環節都少不了“金錢開路”。這些“公關”費用都成了藥品的不良成本。當然,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變相由患者“埋單”。
你中你的標,醫院藥價依然“暗箱操作”
藥品中標後,並非萬事大吉了。中標只是第一道“關口”,僅僅是取得了進入醫院的“通行證”。至於醫院能夠採購多少、價格如何,這其中又大有文章了。
醫療機構對醫藥企業是買方,對患者是賣方,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更強化了醫療機構作為買方的壟斷地位。購進和選用哪種藥品,直接決定了這些醫療機構的效益和醫務人員的收入。
有的省、市的招標機構對一個品種選幾家企業同時中標,企業要想多賣藥,就必須去“公關”,醫院仍然像招標實施前一樣索要折扣、贊助費等。實際上,招標藥也有“暗折”,即除了招標時的競相壓價,一些醫院還要求中標單位在中標價的基礎上再行降價,否則停止進貨。哪家企業給的折扣、贊助費多,就進哪家的貨,導致“陽光工程”成為“暗箱操作”,這也是一些地方招標中出現“中標價高於零售價”的原因。
更有甚者,有的醫院以四折、五折的中標低價拿到藥後,卻不嚴格按照15%或20%的加價率銷售,而是以高價銷售,招標産生的價差由醫院吃掉了,藥品降價其實是“空降”,老百姓沒得到任何好處。
另外,醫院銷售的藥品中,招標採購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如果招標藥品價格較低,利潤空間小,醫院往往以少開甚至不開的方式予以排斥,這也是一些低價藥品“中標就死”怪現象存在的原因。取而代之的是非招標藥,而且是“不選對的,只選貴的”。
由於在招標及“公關”過程中的費用很大,藥企實際上被擠壓得很厲害。為了迎合醫療機構的“喜好”,預留回扣空間,減少招標帶來的影響,藥企往往熱衷於打“合資牌”、“新藥牌”,把便宜的國産藥換個藥名、改個包裝,就成了“新藥”、“特藥”,價格也隨之翻番,這在業內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一項從良好願望出發的改革,就這樣走向了反面。(記者 王金濤 楊三軍)
責編: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