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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第一次:個稅起徵點聽證會的破冰意義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30日 13:16 來源:
    專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

  廣州日報消息: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決定,于9月27日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有關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俗稱“起徵點”)舉行立法聽證會。這是全國人大及人大常委會歷史上舉行的第一次立法聽證會。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觀念的更新,我國的立法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變化,立法聽證不再是一個鮮為人知的“舶來品”。自1999年9月,廣東省人大環境資源委員會就《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審議舉行聽證會,開立法聽證之先河以來,立法聽證在全國各地的地方人大立法過程普遍開展起來。據統計,從2000年《立法法》頒布到2004年底,全國有24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共對39件地方性法規草案舉行了38次立法聽證會。由此可見,在我國體現立法民主的立法聽證也逐漸由一種立法方式演化為一項立法制度。但是,在承認進步的同時,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立法聽證實踐還存在著諸多的不足。其中,人們最為關注的就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至今尚未就全國性立法舉行立法聽證會。一直以來,各種大大小小的立法聽證會都是由地方人大組織並實施的,而未曾見到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這一方面有所動作。從這個角度來説,即將於9月27日舉行的個稅起徵點立法聽證會具有破冰意義,它表明我國的立法進程中民主厚度的進一步增加,標誌著民主立法跨入一個全新階段。

  從法律層面來説,地方人大的立法聽證會一直都面臨著一個立法上的尷尬,即地方人大舉行的立法聽證會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據。這是因為《立法法》中有關可以舉行立法聽證會來聽取意見的規定是針對全國人大和國務院的立法行為而言的,並沒有針對各級地方人大的立法行為。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地方人大先於全國人大成為立法聽證會這種民主立法方式或制度的“先行者”和積極的踐行者,極大地推動了民主立法制度的發展和完善。從以往的立法座談會、論證會到現在的立法聽證會,從小範圍內徵求意見到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民主立法的進程在不斷地向前推進。現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中“起徵點”舉行立法聽證會,並通過聽證會來聽取民意、察看民情,進而體現民智,表明民主立法又向前邁出了重要的一步。這一步的象徵意義遠遠超過個人所得稅法的本身,它是我國民主和法治進程中的又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筆者希望這次立法聽證會能成功地舉行,並成為民主立法的典範,從而推動立法聽證邁向制度化、經常化、平民化,成為反映民情、聽取民意、體現民智的重要渠道,最終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憲法目標。

責編:張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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