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嚴禁期房交易 控制炒房行為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6月16日 09:15 來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6月16日 09:15 來源:
新華社北京6月16日專電(記者孫曉勝)禁止期房轉讓、未獲預售許可證不得收取預付款……北京市15日出臺六項措施加強對住房交易的管理。
根據北京市建委公佈的加強住房交易管理通知,今後將嚴令禁止商品住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北京市各區縣建委也不再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轉讓登記手續。
作為政府主管部門,北京市建委還將在房屋權屬登記上控制炒房行為。對於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
北京市還將繼續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簽約聯機備案制度,並嚴格實行網上實名制認購,防範私下交易行為。
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開發項目,方可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
買賣雙方須在北京市房地産交易管理系統上進行網上認購,從網上打印商品房認購書,同時與管理系統聯機備案,以保證樓盤表標誌狀態的真實準確。
北京市建委還規定,禁止開發企業變相轉讓預售房屋,從中收取費用。自6月15日起將在北京市房地産交易管理網上公示開發企業同一預售項目的退房、退訂情況。同時,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得擅自預售房屋,也不得將房屋以預訂、認購等方式進行預售,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定款性質的費用。對違規者市建委將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無條件退還已收取的預定款性質的費用,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據悉,北京市建委還將從2005年下半年起按季發佈《新建商品房典型區域市場交易價格》,按半年發佈《存量商品住房典型區域市場交易價格》,向社會及時公佈有關市場信息,引導房地産理性投資和消費。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