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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徵收20%個人所得稅限制炒房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7日 15:49)

  CCTV.com消息(整點新聞):南京日前出臺規定,個人銷售房産將按照轉讓財産的收入額減除財産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分析人士認為,這是迄今對炒房族和一些開發商來説最嚴厲的政策。但是,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另外,個人現有住房房産證登記的産權證為1人,在出售後1年內又以産權人配偶名義或産權人夫妻雙方名義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産權人出售住房所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

責編:張麗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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