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規定房地産商開發普通商品住房戶型比例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1日 11:22)
新華社南京6月1日電(記者蔡玉高)購買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要交4%的契稅;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全額徵收營業稅;房地産商開發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戶型比例一般要達到60%左右……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江蘇省關於穩定房價的一系列政策,6月1日起南京開始實行一些新的規定。
從2003年底,南京市就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穩定房價的措施,如在全國率先實施“禁炒令”,打造“陽光樓市”等。今年5月底,為配合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政策,南京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南京市房産管理局等部門關於切實穩定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産業持續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達到既遏制投機行為,限制投資行為,又繼續鼓勵和支持普通購房者居住購房的目的,《通知》明確了房地産市場調控的原則、重點和目標,其調控措施共有八大部分18條,涉及強化規劃引導、規範土地供應、完善住房保障、遏制投機炒房等8方面內容。
根據房地産市場的需求情況,《通知》合理制定了今後兩年普通商品住房、中低價商品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計劃,明確建設規模、項目佈局以及進度安排。切實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在供應中的比例,規定普通商品住房中小戶型的比例一般要達到60%左右。
此次中央調控房價精神的核心是“穩定房價”,既要避免房價的大漲,也要避免房價的大落。對此,南京市加大控制投資性購房需求的力度,堅決遏制投資性炒房。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徵營業稅,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轉手交易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另外,《通知》確定了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同類區域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含1.44倍)。
堅決遏制投機炒房,控制拆遷規模。《通知》規定,商品房預購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轉讓的,房産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出發,合理確定拆遷規模。合理控制因拆遷造成的被動性住房需求增長,實現了對房地産市場的雙向調控。
《通知》還強調要加強中低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三房”的建設,並建立住房保障專項資金制度,以確保住房保障的資金來源。明確“三房”年竣工量不低於200萬平方米。
責編:柳博 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