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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房價關鍵是規範地方政府行為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2日 20:40)

  新華社北京5月12日電(記者 王學江) 繼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的八項措施後,國務院辦公廳又轉發了建設部等七部委《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提出了市場調控的具體政策措施。這些措施讓對房價瘋漲怨聲載道的老百姓看到了希望。

  不過也有人擔心:中央出臺的“組合拳”,會不會到地方時“打到棉花上”?應該看到,房地産業有很強的地域性,進行市場調控,地方政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國家調控政策就會大打折扣。所以,要把深得民心的好政策落到實處,關鍵在於規範地方政府的行為。

  這些年,一些城市房價連年瘋漲,可以説與地方政府的主導或參與密不可分。其表現,一是盲目“經營城市”。大搞形象工程、“造城運動”,盲目擴大拆遷規模,人為製造“需求旺盛、拉動房價”的虛假現實。二是瘋狂炒賣地皮。一些地方政府低價徵地,轉手高價出讓,賣地越多,財政收入越多;價格越高,政府收益越大,“政績”也就越突出。面對這一巨大誘惑,少數地方政府暗中操盤,唆使開發商哄抬地價。三是對房價求高棄低。一些政府官員視房價高為經濟發達的標誌,把本地房價與其他地區盲目攀比。一些城市政府對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棄而不建,而把興趣用於批建高檔住宅上,導致本地房價居高不下。

  上述現象,反映了在房地産領域,一些地方政府職能的越位和錯位,以及認識上的迷誤,這是造成我國部分地區房地産泡沫膨脹的深層次原因。在房地産宏觀調控中,如果地方政府不能明確自己的職能定位,不能有效地約束自己的謀利衝動,不能依法規範自己的行為,勢必難以抑制住目前房地産市場的過熱局面,國家的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效果也會在這些地方大打折扣,最終,這些地方將會為房地産泡沫的進一步膨脹和最終徹底破裂付出巨大的代價。

  落實國家調控房地産市場的政策措施,首先需要各地政府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深刻認識房地産價格瘋漲對本地百姓生活水平、對區域經濟競爭力的危害,牢固樹立“讓老百姓安居樂業才是真正的政績”的觀念。其次,要落實穩定房價責任制。對住房價格上漲過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當地房地産價格大起大落、影響經濟穩定運行的地區,上級機關應該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七部委要求,將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列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

  當然,要規範地方政府的行為,最根本的還是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儘快實現由主導建設型政府轉向公共服務型政府,保障全體公民住房權利的實現。實現這個轉變,房地産業才能實現長久持續健康發展。

責編:劉立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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