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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來龍去脈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0日 01:32)

  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我國上市公司的股份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前二者佔總股本的70%,都不能上市流通。同樣的股權擁有不同的價格,享受不同的權力,“股權分置”的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中國股市的發展。

  作為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一種嘗試,2001年6月,國務院發佈了《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開始實施“國有股減持”。辦法第五條明確規定,國有股減持主要採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國有股存量出售的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4個月後,2001年10月22日,中國證監會宣佈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

  2002年6月23日,國務院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暫行辦法》中關於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國有股減持政策被正式“叫停”。

  2004年2月初,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也就是我們常説的“國九條”,其中明確提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在解決這一問題時要尊重市場規律,有利於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今年4月29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發佈了《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標誌著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責編:慕泉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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